法官判犯人「书刑」

作者
作者

伊朗北部城市贡巴德卡武斯的一名法官纳吉扎德,判处犯人读书,以「书刑」代替监禁。纳吉扎德认为,监禁会对「犯人及其家属造成不可逆转的身心影响」,在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下,「书刑」是一种更合适的惩罚方式。纳吉扎德要求他们读 5 本书,上交读书笔记。获此刑罚的都是犯罪程度较轻的青少年或者没有前科的人。据悉,伊朗不久前实施新法例,允许法官在犯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的具体案例中,使用其他刑罚替代监禁。纳吉扎德法官认为,「书刑」对犯人确有教育和安慰心灵的功能,狱中肢体冲突已经变少。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