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应发扬「赶考」精神

作者
作者

习 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践行和弘扬「赶考」精神是使命所需、担当所在。

但是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环境下,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放松警惕、随波逐流,抵制不了形形色色的诱惑,铤而走险执纪违纪甚至违法。四川省纪委内网发了一个《关于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指出 2013—2016 年期间,全省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 493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29 人。这说明纪检监察系统并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的「赶考」之路任重道远、永无止境。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雄关漫道上当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考生」,向人民群众交出最满意的「答卷」,必须始终秉持并发扬光大「赶考」精神,时刻保持「赶考」状态。

「赶考」前行,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再强,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作支撑,就无法勇立反腐倡廉的时代潮流。王岐山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做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特殊,其使命与责任、权力与诱惑,决定了每一名纪检干部都可能面对忠诚与背叛、担当与逃避、崇高与堕落的抉择,必须始终不放松党性教育,正心修身,才能淬火成钢,永葆本色。

「赶考」前行,需要执纪为民的情怀。「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永远不变的承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目的所在。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最高标准。要真心体察民意,做到知民所想、察民所虑、亲民所爱、为民所需,善于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线索,不徇私情、秉公执纪,伸张正义、维护民利,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赶考」前行,需要担当履职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打铁人」「打虎人」「捉蝇人」,必须做到自身过硬、敢于担当。要广学博纳、精通业务,强化对法律、经济、金融、科技和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增加知识储备、更新知识结构、增强专业素养,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勇于担责、勤于履责、敢于负责,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敢于担当中历练本领,在真抓实干中争创佳绩。

「赶考」前行,需要清正廉洁的操守。古语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肩负着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任,能否永葆自身清廉尤为重要。我们长期处于反腐一线,所处的环境、接触的对象比较特殊,面对权力和利益的诱惑可谓不小。如果经受不住考验、抵挡不住诱惑,就会在执纪中丧失「底气」,在查处腐败中缺乏「勇气」,在正风肃纪中没了「锐气」。只有恪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才能行得正、立得稳,履行职责才能不偏不倚,成为「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作者系大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作者 彭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