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高校纪委书记任命方式改变 有助于高校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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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大学官网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并与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教育部党组决定:万清祥任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根据官方披露的消息,这两年来履新的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还是公开报道以来的第一次。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2018 年 10 月,中央办公厅曾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18 年 11 月,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在北京召开,在当日的会议上,赵乐际强调,向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有序开展」,同时对「中管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

「此举强化了对高校的监督和管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此举能强化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增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

当然,这有现实背景。

2017 年,中央纪委曾对 31 所中管高校进行巡视,在当年 6 月,中央政治局曾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巡视 31 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

那次巡视,中央纪委发现了违规配备院长助理、科研经费管理混乱、校办企业监管不力等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不少高校也采取了整改措施。

以北京大学为例,2017 年 8 月,北京大学曾公布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针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已免去 8 位校长助理和 10 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

「此次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改变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任命方式,改为由中央纪委会同主管部门为主,权限上提。」庄德水说,「这提高了纪委书记的地位。」(据《北京青年报》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