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对行贿人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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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支书的初衷是为村集体经济着想,可惜走错了道道……」1 月 3 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相关室到王庄村走访时,有居民对之前发生的一起案例表示「遗憾」。王庄村将辖区一国有储备土地违规出租,泸州市自规局自贸区分局储备交易监管股股长林某某发现该问题,要求王庄村停止违规行为。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担心损失租赁费用,遂向林某某行贿 3 万元,林某某欣然收受,不再过问此事。事后,林某某因担心问题暴露,又将 3 万元现金退还张某某。案发后,林某某被主管的纪检监察组织给予相应处分,作为行贿人的张某某也被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贿款被依法处理。近年来,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在重点查处受贿的同时,对行贿行为也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逐步从对行贿人「要么轻处分轻处理,要么不处分不处理」的情况,向对受贿人和行贿人调查处置同步推进的转变。


作者 曾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