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 100 元去哪里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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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书记,你好!我是五龙村二组村民,向你反映一个情况。我们组安装自来水,组长何某在代收每户水表安装费 1200 元时,却要求我们全部交 1300 元,说不多交 100 元,就不给安装自来水。请你们镇纪委查一查,组长为什么要多收我们 100 元,用哪里去了?」

前不久,我接到这条举报短信时很吃惊,因为当前正是大力惩治基层「微腐败」之时,市、县、镇各级都层层传达落实了这一精神,怎么还有人敢顶风作案呢!

我马上与自来水公司联系,了解到该公司委托何某代收该组水表安装费每户 1200 元,安装工人王某、牟某在五龙村二组安装水表期间未接受过组长吃请,安装结束后的第二天晚上,与何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约花费 100 余元。随即,我和镇纪委副书记一起到该组实地了解情况。

五龙村二组在山坳里,本批安装自来水的群众有 17 户,居住都比较集中。我刚到白某家院子里说明来意,左邻右舍见状围了过来,其中有个姜姓大爷激动地说:「喊我交 1300 元,可只开 1200 元的发票,我一看钱和票数字对不上,就问怎么回事。组长说请自来水公司安装人员吃饭了。不请自来水公司的人吃饭,谁来给你安水表呢?」

「姜大爷,安装水表的工人到饭点都是回公司吃的饭。我问过他们,说是公司有规定,10 公里范围内回公司吃饭,10 公里外公司会发用餐补助,所以不可能让我们请吃饭!」

「既然没有请吃饭,那我们多交的 100 元去哪里了?」

你一言我一句,情况基本明了,我对大家说:「各位叔叔婶婶,不要急,我们就是接到问题反映,专程来调查此事的。请放心,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待!」

在核实反映组长何某的问题情况属实后,我们找来何某。何某承认自己擅自向每户多收了 100 元,17 户共计 1700 元,除用于请安装工人吃饭花费 110 元和请人拉料花费 150 元外,还剩 1440 元。何某觉得自己几天里「投工投劳」,就想把这剩下的钱当做报酬,但又碍于情面,所以当群众问时就说是请人吃饭了。

「何组长,你是老党员了,怎么突然煳涂做这种事呢?作为村组干部,在安装自来水中协调服务是你应尽的职责,你却违反群众纪律,想从中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多收 100 元钱绝不是小事,他可以毁了你半辈子的声誉。你是村干部,领了工资的,怎么能做一份活,端两个碗吃饭呢?」

听到我的追问,何某低下了头:「何书记,我错了,那……我把钱退了,能不能不给群众说,我再也不干这种事了……」

事后,镇纪委报经镇党委会同意,对何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他在群众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随后,镇纪委在五龙村活动场所召开了一次群众座谈会,会上何某就自己未经群众同意擅自每户多收自来水安装费 100 元作出深刻检讨,请求群众谅解,并全部退还 100 元,17 户群众十分满意,并自筹 150 元材料运输费交给何某。

回去的路上,我的思考一刻没停,群众对身边「嗡嗡乱飞」的「蝇贪」整治感受最为真切,最能直接体现到正风肃纪的获得感。如果对「微腐败」问题不重视、处置不及时,让类似 100 元的「微腐败」问题滋生蔓延,那损害的将不仅仅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将会使党失去民心。整治基层「微腐败」永远在路上,任重而道远。(作者系洪雅县止戈镇纪委书记)


作者 何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