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巨贪庭上反「咬」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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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庭上大部分时间里,广东省肇庆市委原常委刘龙平神情沮丧,面对检方对其涉嫌受贿罪与玩忽职守罪的指控,他并未提出异议。但在庭审争议环节中,他情绪激动,甚至爆粗口,声称与他搭班子的成员想把责任推给他。最后,他几次痛哭起来,称要向党和人民谢罪……

「拜码头」送现金

今年 57 岁的刘龙平是湖南湘潭人,从他的个人履历看,其仕途分为两个阶段。前 20 年在广东省地矿系统工作,由一名普通职工成长为副处长。1996 年 12 月,刘龙平赴广东四会市(县级市)担任副市长,从此开启了其仕途的第二个阶段。

2003 年,刘龙平从四会市调往肇庆高新区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一年后,升任高新区党委书记。肇庆市高新区属国家级高新区,区位优势明显,这里一把手的位置竞争者众多。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个位置最终让刚来任职不久的刘龙平接任,而且一坐就是 8 年。2010 年 1 月,刘龙平在高新区党委书记任上晋升为肇庆市市委常委。

而检方查明,刘龙平的贪腐所得,主要是在其担任肇庆市高新区党委书记期间攫取的。他先后收取 5 名商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 2573 余万元、美金 25 万元、港币 60 万元。此外,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有 600 余万元的非法所得。

陈汉木是其中一名行贿人,他是汕头市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董事长。为了在高新区承揽一些工程建设项目,陈汉木想到要去「拜码头」。2005 年,陈汉木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刘龙平,几次见面后,头脑灵活、善于巴结的陈汉木赢得了刘龙平的好感。

一天,陈汉木单独约刘龙平到一个高档茶楼喝茶,还说好不带驾驶员,刘龙平心领神会。两人聊天时,陈汉木拿出两个大的信封,里面装了 10 万元现金,刘顺势收下。此后,刘龙平为陈汉木参与多个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打招唿,并为之谋取利益。2010 年 3 月至 6 月,陈汉木又给刘龙平送了 350 万元,刘龙平用这笔钱在肇庆星湖奥园买了两套房产和两个车位。

除了陈汉木,刘龙平还帮其他几名商人在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谋取利益,他也先后收受黄万尚 200 万元人民币、刘仕豪 25 万美元、吴烈钦 60 万港币。

小姨子代收千万豪宅

相比上述 4 名商人的贿款,吴国彬送出的一笔贿款就比 4 人的总数还多。

吴国彬是肇庆四会市骏马水泥有限公司的老板,他与刘龙平于 1999 年相识。当时,刘龙平还是四会市副市长,两人交情颇深。刘龙平曾为吴国彬的公司在四会市水泥厂技术改造中提供帮助。刘龙平到肇庆市高新区后,吴国彬也将业务扩展到高新区。

2009 年 3 月,吴国彬计划在肇庆市高新区投资建设混凝土搅拌站。高新区招商局将意见呈报给刘龙平后,刘龙平指示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快推进、落实此事,肇庆高新区骏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很快成立。该公司在购买建站土地时,未经招拍挂程序,取得了建站用地的使用权。

为了感谢刘龙平的照顾,吴国彬打算表示表示。2009 年 2 月,春节前的一天,吴国彬约刘龙平及其家人到珠江新城附近吃饭。席间,吴国彬对刘龙平说,这地方马上要被拆了,新楼不久也将建成,他准备买一套房,也提出让刘龙平买一套。刘龙平一开始没吭声,过了会儿才说他没钱,吴国彬便说:「没关系,我先给你垫上。」口头上说是垫付,实际上就是送,大家心照不宣。

2010 年 2 月,珠江新城凯旋新世界楼盘竣工,刘龙平选中一套心仪的房屋。但如何收下这份「厚礼」,刘龙平也动了一番脑筋。自己不能明着收,也不能让家人出面。经过再三掂量,刘龙平决定让小姨子邓某出面与吴国彬联系。吴国彬则让妻子汤某与邓某接洽。

邓某按刘龙平的吩咐,于 2010 年 9 月到 2011 年 2 月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购房手续,分几次收受汤某现金共计 2013 余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

汤某曾向吴国彬抱怨:「刘龙平家人在交房款时一点也不低调,很张扬,挑的房子房价高、面积大、朝向好。」吴国彬也很无奈,他没料到刘龙平竟然敢挑那么大的豪宅,但考虑到自己在高新区的项目,就不敢得罪他,只能忍痛「出血」。

受贿忙 退赃更忙

刘龙平的小姨子邓某不仅仅只出现在收豪宅这件事上。在收受陈汉木的 350 万贿款时,刘龙平也把小姨子「抬出来」,代其收下,并以邓某的名义买房买车位。

当得知组织开始调查他的问题后,刘龙平多次找到邓某,与她结成攻守同盟。如果组织找邓某了解情况,她要「坚称不清楚,什么都不知道。」同时,他还让邓某帮忙筹款退钱。在 2012 年 6 月至 9 月期间,刘龙平先后退给陈汉木 360 万元人民币;将 25 万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200 万元退还给刘仕豪;退还给黄万尚 200 万元人民币;将 60 万元港币按当时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33 万元退给吴烈钦。

对于最大一笔受贿所得,刘龙平也在想办法将其藏得更为隐蔽。2012 年 8 月,刘龙平让邓某尽快出售广州珠江新城的房产,邓某遂将该房转至其亲戚名下,并通过中介以 2618.27 万元转卖给他人,售房款则由其亲戚代为保管,直至案发。

据买家的证言称,当时成交价是 9.35 万元每平方米,实际支付 2600 多万元,但为了规避税费,以 1600 万元的价格签订合同。

2012 年 10 月,刘龙平离开高新区,转任肇庆市政府党组成员。职位的调整并未让他放松警惕。2013 年 3 月,刘龙平感到形势越来越「严峻」,他先后两次约吴国彬见面,嘱咐其「在送房产的问题上谁都不能松口,一定要咬紧牙关。」

不过两个月后,刘龙平还是被「两规」。2013 年 6 月,邓某被刑拘。刘龙平案发后,涉案赃款均已追回。邓某作为刘龙平受贿案中的关键人物,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

落马后检举「政敌」

公诉人说,刘龙平案发与肇庆高新区新农贸市场的兴建有关,正因这一项目,不少群众向中央和广东省纪委举报。被省纪委约谈时,刘龙平主动交代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

2007 年 10 月,泰华公司与肇庆高新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签订新农贸市场建设合同,约定由泰华公司出资建设高新区农贸市场。2010 年 3 月,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将新农贸市场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业用地,并进行招拍挂。后经评估,新农贸市场总价值为 1.54 亿余元。

1 个月后,泰华公司申请不再支付地面上新农贸市场的建设费用,该申请获高新区主要领导同意。之后,泰华公司只缴纳了地价款 3650 万元。

为了进一步节省资金,泰华公司还在 2011 年 5 月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对建设新农贸市场采用财政扶农政策和优惠措施。刘龙平等高新区的主要领导批示同意,但并未召开高新区管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就违规将 1800 万元扶持金拨付给泰华公司。

检方指出,刘龙平在上述问题上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但刘龙平却说,他总觉得有人想推卸责任,而他又出事了,于是都把责任推给他。

刘龙平还在庭审现场当庭爆粗口,直指高新区一名领导「非常卑鄙,是个流氓」,「实际上,这事是他一手操办的,最后到了两个关键的文件时,想把责任推给我,就把文件交给我批。」

此外,刘龙平在「两规」期间还检举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梁庆雄,称其与陈汉木的关系不正常。随后,梁庆雄收受陈汉木贿赂的情况被立案侦查。刘龙平坦言,自从到高新区任书记后,梁庆雄一直跟他对着干,「他还告过我的状」。

最终,刘龙平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者 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