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双向通报」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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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今年以来,汉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对通报的时间、内容、方式及要求作了具体明确。比如,规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要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指出整改方向,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通报,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接收之日起 1 个月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双向通报」机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专责紧密结合,查漏补缺,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自该机制试行以来,已开展双向通报 94 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向监督部门党组(党委)通报问题 368 个,提出建议 13 条,推动解决问题 3 个。


作者 汉源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