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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据新华社消息,中央纪委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违反外事纪律的问题发出通报强调,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刹住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经查,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该考察团及有关责任人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经办人收受贿赂,审批人員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事实。200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290万赃款交给骗子求复职,传志福受贿被判无期
  据报道,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江北区政府党组成员、江北区江溉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指挥长传志福(副厅级),2003年初至2006年6月,先后索要、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99.6万元,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传志福所获赃款中的大部分被他用于“跑官要官”,但他没有想到,收了他290万元的赵某竟是一个骗子。传志福把自己因受处分而被撤职的情况和希望恢复职务的要求告诉了赵某,希望赵某为自己恢复职务或得到提拔帮忙。赵某向传志福提出以现金形式支付一些费用,共骗取传志福290万元。传志福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赵某抓获,赵某已将骗取的290万元挥霍一空。(沈义、游中立、谢汪洋)
  
  海南省屯昌县原县委书记被判刑十六年
  据报道,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近200万元,且有近10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海南省屯昌县原县委书记徐清学被海南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海南省检察院海南分院指控:2000年至2006年,徐清学在担任琼山市委副书记、屯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相关党政、企业领导共44人的贿赂人民币169.37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1万元,且有人民币920余万元、港币13万余元、美元3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胡星一审被从轻判无期
  据《检察日报》记者何赟报道,8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对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4年,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
  案发后,胡星于2007年1月持假护照逃往新加坡,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后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规劝下,胡星回国接受刑事调查,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将赃款赃物及孳息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