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维度」主体责任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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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委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关,需要积极探索构建「多维度」监督体系,把责任落实的压力传导下去,把责任担当的动力提升上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以深化思想认识为基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深化理论教育。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教育引导「一把手」系统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方法教育。总结梳理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中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等,形成文字材料,印制成册,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讲深讲细实施办法,为「一把手」履责尽责提供参考。

用好警示教育。收集整理和剖析近年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课件或报告,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以事说理,以案释纪,提醒和指导正确履职、履责。

以明责定责为重点,有效提高履责水平

划定范围,层层明责。针对党委(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不同层级划定责任范围,让「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搞清楚哪些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哪些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哪些是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一人一单」,细化定责。细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三类清单,将责任事项分解到每月、每季度、每半年,量化成全年具体任务,明晰落实途径等,解决责任空泛化和逐级递减问题。

痕迹管理,跟踪履责。建立「两个责任」履责痕迹化管理制度,向「一把手」发放履职记实手册,确保履责过程有据可查,督促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履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

以监督检查为主线,用力照亮督责盲区

注重日常监管。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擦亮巡察「探照灯」,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纠正。

深化媒体监督。拓展电视、广播、微信、网站等载体,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公开「亮相」,并在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运用「回马枪」工作法,会同媒体记者跟踪暗访对问题整改情况,防止过了风头问题死灰复燃的情况。

探索延伸监督。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一把手」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情况,同时将四大班子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等全部纳入述责述廉范围,对故意隐瞒、回避问题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落实专人核实述责述廉报告中所列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以追责问责为突破,持续严明党纪戒尺

精准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区分不同情形,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承担责任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情节较轻的,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对于履行主体责任缺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严肃追责。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等制度,凡是涉及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形,严肃问责,防止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发生,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倒逼「一把手」履责尽责。

强化震慑。定期选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将线下曝光与线上曝光相结合,纸质媒体与新媒体同时发声,对于典型事件中的人物、单位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进一步提升「一把手」履责尽责的纪律思想意识。(作者系中共德阳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作者 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