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四化协同」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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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人员配备专业化,泸县纪委监委在选优配强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等方面做了探索。按照「两专三兼」要求,在每个镇(街道)设专职书记、副书记各 1 名,兼职委员 3 名,有条件的镇(街道)增配专职监察员 1 名。锤炼队伍的同时,泸县纪委监委在 20 个镇(街道)推进打造「一体化」办公专区和标准化办案区,推进硬件建设标准化。泸县纪委监委专门印发《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制度汇编》,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确保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的精准度,泸县纪委监委细化制定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4 类主体的职责清单,明确主要职能职责,确保任务落实精准化。


作者 吴威 雷浪 易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