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交往」须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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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仅仅服务规范需求

3 月 8 日上午,总书记习近平来到人民大会堂西大厅,同出席十二届全同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他谈到:「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正常的人情往来和交际圈子。但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交往问题,又不仅仅是关系个人生活的小节问题,而是关系党风政风、关乎廉洁从政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意在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官商交往」之间的「度」,慎交友,交好友,远贪腐,保廉洁。

「官商交往」须有度,这里的「度」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划清界限。

首先,官商之间的正常交往无须受限。所有「正常交往」,即符合社会规则、遵守法律制度、因循职业需求,自然无须受任何限制。毕竟,领导干部是公务人员,他代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而老板是公民的一员,只要他以正当的途径、正当的手段谋取正当的商业利润,一句话,只要不违法,他就有理由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否则就是不公。官商之间的和谐互动,本应是乐见之事。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官员和商人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因此,官商交往,也是社会正常交往的一部分,无可厚非。

其次,官商交往必须坚守底线。官商交往的底线,就是要不越法、不越规、不越德,坚守做人为官的基本准则,保持对道德准则、党性原则、党纪国法的敬畏。领导干部在同商人进行交往的时候。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正常的人际关系之内,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进行,不可随便超越。但遗憾的是,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受贪欲驱使,热衷于和「老板」「大腕」称兄道弟,成天与他们吃喝玩乐,「勾肩搭背、不分彼此」。突破了交往的底线,以至于为所欲为,越陷越深,最终难免东窗事发,身败名裂。

最后,官商交往须有制度保障。官商交往易出问题,表面上看是干部个人素养的问题,实质上也有社会环境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前不久发的「2013 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国商务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 1214 位中外企业高管中,有 90% 的高管认为,与中国政府搞好关系对其企业重要或者非常重要,中外企业的情况都一样。有 53% 的外企宣称。在中国为了维系关系投入的资源比在本国市场多。而在香港,公务员能够按章办事,没有权力寻租空间,是一种无惧、无偏、无私的经商环境;相反,商人与官员交往过密,双方不仅不能获得特殊照顾或好处,还可能引来麻烦。由此观之,要想使官商之间的关系「单纯」起来,就必须从制度的层面,制约和规范官员手中的权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成为现实。倘使如此。商人和官员过度「亲密」,就非但不能带来好处。甚至会适得其反,「勾肩搭背」就失去了动力和激情。「官商交往」也才可能回归人情和友谊的轨道。


作者 白杨林 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