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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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深入部署高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担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在现代化建设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

这十年,我们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外部形势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一是经济总量持续攀高。地区生产总值 2020 年首次突破 2 万亿元大关,由 2012 年的 1.2 万亿元增长到 2021 年的 2.27 万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年均增长 7.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由 2.9 万亿元增长到 4.2 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由 6193 亿元增加到 9963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 3975 亿元增加到 9031 亿元,年均增长 9.5%。二是财政金融规模稳步壮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 年首超 2000 亿元,2021 年达到 2510 亿元,年均增长 8.5%。2012—2021 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由 1.77 万亿元提高到 3.86 万亿元,贷款余额由 1.36 万亿元提高到 3.95 万亿元,年均分别增长 8.9% 和 12.6%。三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16 年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并首次突破 50%,2021 年三次产业结构为 0.8∶47.9∶51.3。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 52.5% 和 54%,分别比 2012 年提高 11.2 和 11 个百分点。

全面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

这十年,我们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集群形态组织创新,以数字手段赋能创新,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效益。一是全力打造产业创新集群。以「新年第一会」方式,召开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大会,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工作清单、激励政策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产业创新集群加速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入选首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纳米新材料集群入选首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二是致力集聚高端资源要素。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成功获批,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成为全国唯一由民营企业牵头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市人才总量达到 343 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达 34 万人。三是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有效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 1.12 万家、1.79 万家和 172 家;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全球「灯塔工厂」累计达 5 家,科创板上市企业达 46 家,3 家企业进入世界 500 强。四是强力攻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近两年发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 33 项,资金总投入达 114.6 亿元,悬榜金额达 81 亿元。拥有新型研发机构 78 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137 家、340 家。创新投资集团、大数据集团和大数据交易所组建成立,浦发硅谷银行苏州分行开业;数字人民币交易笔数、个人钱包数、创新场景数全国领先。

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放能级实现新提升

这十年,我们始终坚持扩大开放,注重「引进来」「走出去」,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是外贸外资的基本盘日趋稳固。进出口额从 3057 亿美元上升到历史最高值的 3921 亿美元,一般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比 2012 年提高 14.3 个百分点,2021 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实际使用外资超过 1505 亿美元,156 家境外世界 500 强企业在苏投资 446 个项目。二是自贸片区的影响力持续扩大。自贸区苏州片区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 160 余项,其中 6 项、31 项分别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三是开放平台的功能性不断拓展。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评价中连续 6 年位居第一,成为全省首家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获批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之一,新增 4 家国家级开发区,全市现有 14 个国家级开发区、6 个省级开发区、8 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和 3 个一类口岸。四是「一带一路」的参与度显着提高。沿线 34 个国家和地区共投资 459 个项目,中方协议投资额达 62 亿美元,占全市境外投资总额的 28%。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列入中埃两国政府重点支持项目。

自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展现新面貌

这十年,我们精心做好「外联」和「内聚」两篇文章,持续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实现高水平、高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国首个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落户并启用,设立央行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等三大平台。积极推进上海苏州同城化发展,深入拓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沪苏通铁路、太仓港疏港铁路专用线建成运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62 项制度创新案例入选示范区执委会典型案例。二是全力服务全省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南北挂钩合作,苏宿工业园区在全省南北共建园区考核中实现「十一连冠」。全力推动跨江融合发展,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开通运营,张靖皋长江大桥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累计安排对口帮扶财政资金 107 亿元,助力 13 个贫困区(县)摘帽、78 万余贫困人口脱贫。三是全域推进市内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建设「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加快推进太湖新城和高铁新城建设,昆山—太仓、常熟—相城、吴中—吴江、姑苏—相城等加速协同发展。推进苏州港改革创新发展,连接昆山和工业园区的轨道交通 S1 线全线洞通。

全力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增活力,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这十年,我们紧扣市场主体需求,坚持系统观念,主动对标世界一流标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度体系更健全。先后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2022》等系列政策文件,在 2021 年出台《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形成由 1 部条例、5 个总体方案、若干政策举措构成的制度体系。二是政务服务更贴心。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围绕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首批推出企业开办、入学、购房、异地就医等 20 个高频「一件事一次办」;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梳理市级 29 个部门「两个免于提交」事项 220 项,已实施事项 183 项;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在全省首推「政银合作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并覆盖全市,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城通办通取」;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办理流程,实现电水气暖业务联合办理。三是市场主体更活跃。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21 年末市场主体达到 274 万户,比 2012 年增长 3 倍。今年 6 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全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

(作者系中共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市常务副市长)责任编辑:朱 瑾


作者 顾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