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创新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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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具体地说,发生了五个方面的转变或发展,即:社会从“单位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公共管理方式从“行政管理”向“行政执法”转变、社会治安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化解社会矛盾从“单一机制”向“多元机制”发展、网络虚拟社会从“边缘”向“主流”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出发,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关键是要发挥各方力量,来促进和完善社会管理,以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作为社会秩序的守护者、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代表者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形式。我们响水县检察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参与并全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注重职能延伸,强化涉农检察,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与管理
  
  在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前提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回应社会期盼,以创建沿海检察工作室和乡镇检察工作站为载体,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管理。
  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检务工作站,在沿海经济区设立副科级建制的沿海检察工作室,在全县各行政村聘请“涉农检察联络员”135名,选派12名干警担任12个乡镇“农村法制辅导员”,在企业集中的经济开发区等三个园区设立126个“企业维权岗”,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矛盾、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服务,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县委充分肯定。我院服务企业、服务沿海开发事迹当选为全县“十佳文明新事”。
  进村入户面对面接触群众。开展“三走进、三排查”活动,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邻里纠纷,排查执法不公不廉等问题,受理群众申诉和信访,排查流动人口犯罪情况;开展“检务进乡村、法律送农家”百村千户行、“牵手致富、维护稳定、共建和谐”、“民行检察宣传月”等活动,发放《涉农法律知识读本》、《检民联系卡》等资料千余份,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服务和帮助,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动性和实效性。 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一方面对涉农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坑农害农刑事犯罪等从严打击,维护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从宽处理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农纠纷,对因邻里、家庭和亲属间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探索刑事和解的方法来化解矛盾,以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今年来,共批准逮捕盗窃农民生产资料、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秩序、诈骗农民钱财等损农坑农案件及农村恶势力犯罪案件32件40人,提起公诉45件53人,促进刑事和解6件,为被害人挽回损失达50余万元。
  
  注重重点人群,强化措施跟进,积极参与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
  
  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与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工作。
  监管与服务齐抓,促进社区矫正健康开展。促进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与其他政法部门联合制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使该项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刑释解教、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的监督管理,在坚持每年两次集中监督考察的基础上,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前还进行抽查,纠正脱管、漏管6人。考察中做到“一核六查两见面”,对在上海及其周边地区打工的外出矫正对象,联合县司法行政部门及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做好“三个一”工作,即进行一次教育谈话,提供一个安全责任担保人,為外出务工矫正对象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进行动态监管。做好各乡镇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建设监督工作,同时拓展安置空间,想方设法为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指出路、找饭碗,把监督管理融入安置服务之中。去年以来,帮助5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
  监督与维权并重,不断提升监所检察工作水平。建立对违法监管活动的发现和纠正机制,完善刑罚变更同步监督机制,积极筹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依法加强对收押、释放、执行、减刑等环节的监督,去年以来,监督违规提审8人次、会见6人次,对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人员作出不同意上报减刑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在看守所设立法律咨询室、心理咨询室、权益维护室,未成年在押人员维权岗,检察举报信箱,同时向新人所的在押人员发放《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在押人员刑事诉讼期限告知书》,做到“人所必谈、违规必谈、离所必谈”。
  惩防与帮教并举,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选派资深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开讲“百场法制课”,通过观摩庭审、学法用法征文、“法在我心中”演讲等活动,先后有10000余名学生接受教育。开通“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司法救助咨询热线”,接受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咨询达200余次。贯彻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感化挽救,制订了《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制度》,成立以承办人为主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小组,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32份,进行定期回访,定人帮教。今年以来,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名,不捕6人,其中无逮捕必不捕4人。
  
  注重风险研判,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前端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和社会管理格局完整,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服务。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调整等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结合办案实际,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犯罪态势的调查、分析,形成预防调查报告、犯罪分析报告以及各类专题分析调查报告共13篇。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及警示教育讲座15次,并在农民创业园、县中医院南迁工程、县双语实验小学工程等千万元以上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今年4月与县纪委联合建设响水县警示教育中心,该中心建成后将成为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复合式平台。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贴近群众开展工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社会管理。我院在查处两名村干部贪污低保户低保金及国家补贴农民种地专项资金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采取虚报人员、地亩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并以农民不符合低保条件等理由进行截留。我院及时建议县有关部门对享受低保的条件、人员名单、补贴标准、种地面积等进行公示,减少低保金和补贴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均被相关部门采纳。
  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创新创优社会管理。针对校园安全管理、执法执纪等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去年以来,我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针对管理漏洞、制度缺失以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受到有关单位的欢迎并得到积极的回应。


作者 童加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