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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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潍坊市财政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委、潍坊市委工作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2 亿资金筑牢疫情防线

患者个人医疗费用零负担

将资金保障作为疫情防控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六项保障政策,迅速拨付防疫资金,健全全方位投入体系,截至 2 月底,潍坊市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 2.2 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现个人医疗赞用零负担;潍坊市级财政结合中央、省补助,对各县市区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全额补助,有力保障潍坊市 44 名确诊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18 家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出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补助政策。对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按照风险程度,每人每天分别给予 300 元、200 元的补助;对赴湖北和山东省内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分别给予 200 元、100 元的伙食补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会同组织、人社部门专门制定加班补助、出差食宿赞报销等政策,有力保障疫情一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待遇。

健全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第一时问下达 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3464 万元,其中,新增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全力支持基层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及时拨付县级专项调度资金 l 亿元,为筑牢基层疫情防控严密防线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补助政策。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在各县市区安排补助的基础上,潍坊市级财政结合中央、省补助和各县市区疫情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及时拨付资金 1000 万元,帮助口罩生产、流通企业克服资金周转难题,提高生产和市场供应能力,尽量满足群众需求。紧急安排资金 257 万元,支持在火车站、汽车站等设立 20 套门式人体测温仪,「非接触式」检测筑牢潍坊市第一道防线。

完善生活必需品稳产保供支持政策。拨付重点企业生产周转资金 760 万元,支持做好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调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学校支持力度,拨付的 5.75 亿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资金优先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支出。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商,密切关注疫情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延期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措施,助推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打通三条绿色通道

缓解疫情防控燃眉之急

早一分落实资金,早一分发挥作用,就可能早隔断一次传播,多挽救一个生命。潍坊市财政局将资金投入「绿色通道」作为疫情防控的「生命通道」,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联系协调,及时打通应急支付、应急采购、农业担保 i 条通道,确保资金、物资、设备、农副产品等保障到位。

主动打通应急支付绿色通道。潍坊市及时启动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三方应急协调机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市直预算单位急需支付资金,安排专人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密切关注支付实时动态,并协调代理银行迅速开放办理对公业务,实现支付业务环节即时交接、资金即时拨付,确保各项防疫资金第一时间直达供应商和疫情防控一线。同时,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求各县市区暂停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拨款,集中库款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率先打通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在上级出台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政策之前,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将疫情防控物资列为紧急采购事项,可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保证采购快速实施;并将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纳入潍坊市计划统筹,实行统一采购调拨。另外,创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网上办」「不见面」办理方式,除疫情防控紧急采购项目外,确需采购的其他项目全程在线完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助力打通农业担保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山东省农担公司,推出简化续保条件和手续、中保基础材料容缺办理等 13 项便民利民措施。对疫情防控有利业务特事特办,对粮食种植、畜牧养殖等业务快报快批,实现单笔业务最快 3 小时审结、1 天内出保、2 天内放款。截至 2 月底,山东省农担公司在潍坊新增担保额 4.4 亿元,新惠及农业经营主体 2400 多户。

用好「政策工具」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不少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计划,让许多企业感受到了「燃眉之急」。潍坊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财政十条」「税费十七条」「金融十五条」「贴息六条」等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融资支持、减税降费、就业创业扶持三大政策工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用好融资支持政策工具,有力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国家、省级、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分别享受 3 个 50% 的贴息政策,其中,对国家重点保障企业 2020 年新增的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 50% 给予贴息;对省级重点保障企业,由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 50% 给予贴息;对市级重点保障企业,由市财政按照合同期期初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 给予贴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机构确保新发放或续贷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 lO%。落实贷款贴息政策,潍坊将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2 亿元。二是对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给予财政奖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实行贷款市场化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压降成本费率,市县财政部门将按照比 2019 年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部分的 5% 对金融机构进行奖补,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去年明显降低。三是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采取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突破常规、大胆创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含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本金 30% 的损失补偿。四是对受疫情影响企业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积极督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并降低担保、再担保费率,费用减半,综合费率不能超过 1%。疫情防控期间,潍坊市再担保集团已为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25 亿元。五是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提升存贷比给予财政补助。按照潍坊银行和农商行系统提高存贷比幅度的一半,对其地方税收增长部分给予补助;地方税收增长达不到存贷比提高幅度一半的,不予补助,积极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用好减税降赞政策工具,切实减轻企业运营负担。一方面,积极落实税收减免缓缴政策。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以及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因疫情防控发生的资产损失等,依法免征、缓缴相关税收,消除企业后续压力,增强未来预期。初步测算,疫情结束前,若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三个行业开工率达到 100%,潍坊市每月能减轻企业负担近 5 亿元;截至 2 月底,潍坊市共拨付企业单位支持疫情财政性资金约 2.5 亿元,按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为企业减负超过 6000 万元;潍坊市仅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就达 5000 万元,按照鼓励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超过 1200 万元。另一方面,积极落实社保费减免补贴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免征 5 个月的养老、失业、T 伤保险单位缴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3 个月单位缴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闲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残保金、住房公积金;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 1 个百分点,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6 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积极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有关礼会保险补贴。初步测算,社保费减免政策将减轻潍坊市企业负担约 30 亿元,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提供了缓冲期。

用好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工具,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制定就业补贴政策。潍坊市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企业,给予每人每天 200 元一次性用工补贴;对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一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的,按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募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每人 120 元标准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2 月中旬潍坊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就已突破 90%。二是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同区运营补贴政策。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给予最长 3 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 30%,最高 15 万元。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者创业,可申请不超过 4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全力支持创业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

下一步,潍坊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进财税支持政策,继续做好资金、政策、服务保障工作,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应对疫情冲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更多财政力量。(本文图片由潍坊市财政局提供)


作者 郑建凤 杨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