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评价及其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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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成为热点既是源于它本身在当下的重要性,也因它所面临的困难性。我国的社保筹资方式问题将何去何从,本文简单阐述了我的个人观点。
  【关键词】社会保障筹资 社会保障税 安全性
  
  一、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简述
  现代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大内容。由于失业保险的“代际转移”不明显,世界各国往往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实行现收现付制。因此,我们主要考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情况。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解决这些现实的问题,最首要的就是要确定政府如何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条件出发,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税、发行长期定向国债定向和出售公有资产这三种不同的方式来达到筹资目标。
  二、对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评价
  (一)社会保障税
  二战后,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体制的发展历程中,社会保障税一直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收入也呈迅速上升之势。从收入角度衡量,社会保障税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成为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在巴西和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其已成为第一大税种。规范稳定的税收制度为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目前,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于社会保障税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各种定义从各个方面对于社会保障税的本质特征进行了描述,但是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足。从社会保障税本质上来看,其应当包括三个特征:首先,社会保障税开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筹集社会保险的款项,其征收目标是保障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福利;其次,随着我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劳动者的就业渠道和以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必须应当扩大社会保障税的征收范围,使他们也成为社会保险的受益人;最后,从目前国外现行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对象来看,一般都是以纳税人的每月或每次的劳动所得为征税基础,我国也应当遵循。综上分析,我认为,社会保障税是以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作为征税对象,其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一种税收。
  我国目前仍然采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形式筹集资金,显然是不太理想的。我国在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过程中,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必定会将陷入困境。随着现阶段我国省级以下农村“费改税”的完成,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已提上了议事日程。
  1.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存在着相当大的漏洞
  首先,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筹资模式主要是以收取社会保险费的方式进行。但是具体的筹集办法各地区、各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各省自主收费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操作上不规范,而且缺乏强制性和公平性。这就导致了不仅缴费标准不同,而且费率也是差距极大。最终就使得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率很低,无法真正保障基金社会目标的实现;其次,在我国现行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模式中,政府的权力过大,导致了制衡的失败,在社保资金的使用过程当中,挪用社保资金现象严重,最近这段时间出现的一系列社保资金被挪用的沉痛教训都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最后,我国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导致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盲点。毋容置疑,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社保资金关系到老百姓的保命钱,改革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制已经刻不容缓。
  2.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将有效的改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过程中的非效率问题
  首先,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税务机构的人力和物力,降低制度运行成本。现在,全国有16个省份社保基金由税务机关代征,其余省份由社保机构代征。税务机关作为一个专职的征收系统 ,已经具备健全的征管机制,能实现较好的征收效果,且不必为征收再花费额外的成本,有助于提高社保资金的征收效率。
  其次,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能够规范社会保障税的资金来源渠道。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而提高,是一个长期的事业。这就要求社保资金的来源具有连续性,稳定性,而税收最能满足这一要求。
  再次,社会保障税能够实现收入再分配。随着一个国家社会保险支出的不断扩大,一部分的国民收入将会从高收入者转向低收入者的手中,低收入者能够从社会保障支出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其缴纳的社会保障税。而且,社会保障税还会使得收入在一定的程度上发生代际转移,使得收入从下一代人向上一代人转移。因此,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税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公平
  最后,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可以将所收上来的专项税金其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人大的审议及社会的监督,还有利于提高其运行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遏制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
  (二)发行定向国债
  发行定向国债是获取社会保障资金的一种比较重要的筹资方式。所谓的定向国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面向社会所募集的定向用于社会保险资金的国债。通过定向国债,政府能够吸收到私人部门的一部分闲置资金,帮助国家在短时间内解决一定的财政困难。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不论是财政的显性债务还是隐性债务,都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关注的区间。而作为一项社会任务,财政自然而然的要承担社保资金不足的风险,即财政仍是社保的最后保护伞。所以在财政自身亦有潜在风险的形势下,扩大国债的规模解决社保资金压力只能是权宜之计而非长久之策。 根据公债的迭代模型,出于福利最大化的考虑,减少国债的购买量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售国有资产筹资
  国有企业在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全体人民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出资人的权力。那就是要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对国有企业改革来说,其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促进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率。但是,在国有企业改制出售过程中,内地国有资产流失触目惊心,权贵利益集团利用特权,转眼间化公为私,大发横财,而号称是国家主人翁的生产工人,或被扫地出门,或沦为当代奴工。国资流失富了小批人,穷了大多数,成为中国贫富悬殊愈演愈烈的主要根源。现如今相关的新闻比比皆是:2010年2月,山西亿元煤矿卖一万,引发网友的热议;2010年9月搜狐新闻上又曝出黑龙江伊春市翠宏山铁矿千亿资产卖三亿的新闻,又一次让人大跌眼镜。过去十几年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国有资产大举流失的主要时期。各行各业的权贵们很多都以超低价格买下国有资产,内地有关部门曾经统计,这十几年间,中国国有资产流失有形的损失超过十万亿元,无形的损失更是难以计数。在很多地方、很多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其实已变成权贵集团的盛宴,这些原先管理国有资产的权贵们,利用特权点石成金,使国有资产成为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国有资产出售筹集社保资金应当慎行。
  三、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现实选择
  综上所述,我认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是现阶段我国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最适合选择,这是长期稳定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保证。而出售国有资产只能是阶段性的措施,只在国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时方有可能提供有限社保资金,作为弥补社保资金缺口的临时财力。而发行长期国债只可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另外,鼓励社会捐赠,发行社保彩票等也是社保资金辅助的来源。
  
  参考文献
  [1]雷根强,胡学勤,林婷婷.《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模式调整与税制设计》,(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2004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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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阎坤,曹亚伟.《我国社會保障税制设计构想》,《税务研究》,2003年第5期.
  [4]马国强,谷成.《中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几个基本问题》,《财贸经济》,2003年第5期.
  [5]张熠,《千亿矿山卖三亿,国资流失若等闲》,香港东方日报,2010-9-7.
  [6]杨建国.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创新与选择[J],开发研究,2007年2期.
  
  作者简介:刘一欧(1981-),男,贵州沿河人,贵州财经学院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
  


作者 刘一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