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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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金融工作的主要业务。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信贷支农的重大政策措施,在解决农户贷款难题、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用风险是制约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风险,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对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分析方法,模拟农村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的客观情况,构建农村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的博弈模型,以此探求影响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小额信贷 信用风险 博弈 信息不对称
  小额信贷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是以少量贷款向农村贫困人群提供的金融服务,目的在于农村扶贫。90年代初传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项信贷支农的重大政策措施,在解决农户贷款难题、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2000年开始,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农村小额信贷本是一项支农惠农的政策,但随着它的不断实施,遭遇了空前的信用危机。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达31%,但不良贷款比例高达70%[1],农村信用社要经受不断出现新的呆账坏账、无法很好地确定信用额度、农户拖欠贷款等诸多难题的考验。农户的诚信意识淡薄,偿贷意识不强,借款农户贷款后还款与否完全靠个人自觉,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使信用风险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风险。因此,当务之急是减少信用风险对小额信贷构成的威胁,认识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际国内对于小额信贷并没有统一定义,主流观点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由于从2000年,我国农村信用社才开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国内学者对于小额信贷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学者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进行实证研究,如阮红新、杨海军、雷春柱(2003)[2]利用湖北省某农信社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宏观两个角度分析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与收益。随着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不断开展,学者逐渐将目光转向了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如张峭、徐磊(2008)[3]指出影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最为突出的难点是小额信贷极高的信用风险,直接导致农户小额贷款难的现象屡屡发生。
  在国内的研究中,将博弈理论与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相结合的论文为数不多,最具有代表性的有张改清、陈凯(2003)[4]的《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机制博弈分析》和何登录、金发奇(2008)[5]的《我国农村信贷风险的博弈分析与防范》两篇论文。张改清从有无民间惩罚两个角度考察了联保制度对小额信贷的外部效应,却没有指出造成违约的主要因素;何登录虽然经过理论推导,指出了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但忽视了联保农户间的相互作用。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分析方法,在“两户联保”的前提下构建博弈模型,并推广至“户联保”,以探求影响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主要因素。
  二、农村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的博弈模型
  本文模拟农村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的客观情况,利用农户失信的概率表示信用风险,构建农村信用社与借款农户的博弈模型。博弈论是对智能的理性决策者之间冲突与合作的数学模型的研究,是现代經济管理的重要分析技术。给定局中人的策略空间、支付函数、信息结构的条件下,理性的局中人通过其最优选择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即效用最大化,最终达到博弈均衡[6]。
  (一)建模前提
  该模型的前提条件是:
  第一,博弈双方——农信社和借款农户在博弈中对其对手的特征、策略空间、支付函数以及经济的运行情况不具有准确地认识,因此博弈双方能够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第二,博弈双方均能在其客观条件的约束下,做出能实现其最满意决策目标的理性决策,即博弈分析的对象是理性人的理性行为及其均衡。
  (二)模型的假设与构建
  假设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有农信社、借款农户A和借款农户B三个行为主体。由于小额信贷属于信用保证贷款范畴,农信社要求借款农户之间必须联保,即借款农户都要为对方贷款违约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假设借款农户A和借款农户B两户联保。借款农户A和借款农户B有意向农信社共同申请一笔总值2L万元的一年期贷款,用于各自的农业生产,年收益率分别为rA、rB;农信社发现了借款农户的需求,有意发展他们成为客户,如果成功建立信贷关系,则借款农户将从农信社得到年利率为的贷款。
  根据农信社与借款农户A、借款农户B的客观情况,做如下假设:
  第一,借款农户有诚信和失信两种策略选择。借款农户失信的概率为P1K,诚信的概率为1—P1K,(K=A,B)。当c≤P1K≤1时,借款农户失信,拒绝偿还贷款,逃避债务。当c≤P1K≤c时,借款农户诚信,按时偿还贷款本息,c为(0,1)之间的常数。
  第二,诚信的借款农户得到贷款后,用于农业生产,到期还本付息,可获收益L(rK—i),但是如果其联保农户违约,诚信的借款农户必须代其偿还本利L(1+i),则收益为[L(rK—i)—L(1+i)];失信的借款农户拒绝偿还贷款,逃避债务,得收益L(1+rK),又因逃避农信社债务而受到农信社的惩罚M(如不良信用记录等),诚信的借款农户要向其追讨债务对失信的借款农户造成损失,即民间惩罚D。
  第三,如果农信社拒绝发放贷款,则借款农户将损失机会成本L(rK—i)。
  第四,如果农信社放贷给两个诚信或其中之一诚信的借款农户,农信社都能够收回本利,得收益2L(1+i),如果农信社放贷给两个失信的借款农户,农信社将损失全部本利,得收益—2L(1+i);农信社如果拒绝发放贷款,损失机会成本2Li。
  第五,农信社放贷的概率为P2,拒贷的概率为(1—P2)。农信社与借款农户A、借款农户B的三方博弈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1.借款农户的理性选择。借款农户A的理性选择取决于其最大化效用函数U1A:
  (1)借款农户失信的概率P1K与P2,M,rK均无关,与贷款本金L,贷款利率i,民间惩罚D有关。
  (2)当贷款本金L增加时,借款人所需偿还贷款的本金就越多,违约风险增大;反之,违约风险减少。
  (3)当贷款利率i增加时,借款人所需偿还贷款的利息就越多,违约风险增大;反之,违约风险减少。
  (4)小额信贷联保体系越健全,联保农户间的约束力度越大,对违约借款农户的惩罚D越严厉,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越大。
  2.农信社的理性选择。令农信社发放贷款的效用为U21,拒绝放贷的效用为U22,则:
  (三)模型的结论
  根据模型的推理,得出结论:农村小额信贷的信用违约风险与贷款本金L,贷款利率i,民间惩罚D有关;农信社如果能够有效控制借款农户同时违约的风险,即P1AP1B<■,便可以发放贷款。
  (四)模型的推广
  进一步可知:借款农户失信的概率P1K还与联保户数n负相关,与失信农户数t正相关。
  三、防范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信贷市场秩序,完善农户征信体系
  规范信贷市场秩序,完善农户征信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潜在失信农户的数量:事前农村信用社加强对农户资信的评定,应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水平及家庭经济状况,结合贷款项目的风险性,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再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及利率,实行积极放贷、差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户征信体系,增强自身对小额信贷风险的评价和控制能力;事后农村信用社要经常深入农户,掌握和了解其生产经营与贷款使用情况,确保小额信用贷款按规定用途和要求使用,真正发挥其功效。
  (二)创新联保制度,防范信用风险
  联保制度是农村信用社防范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农户间的相互监督机制。农信社需结合实际,制定出较为合理的新型联保制度:一方面,五户联保应对连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农户给予优惠利率,对未按时还款的农户取消其联保小组在下一个信贷周期的贷款权利;另一方面,联保小组内户数不应固定,户数越多,农户间的利益集合越密切,相互监督更为有效,有利于减少信用社和农户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便联保小组内有农户违约,其余农户分担连带责任,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也较高。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户还款意识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户对小额信贷的认识不足,往往会认为小额信贷是政府无偿的扶贫款,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还款的必要性、强制性和法律性。对于这类还款意识薄弱的农户,农村信用社应建立起完善的教育宣传体系,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户还款意识,避免“躲账”、“赖账”的发生,同时鼓励诚实守信,对按时还款或提前还款的农户,要制定相应的奖励优惠措施。
  参考文献
  [1]张文静,孔荣,卡里姆·特维.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诚信机制研究[J].商业研究.2009(3):157—160.
  [2]阮红新,杨海军,雷春柱.信贷资产分散条件下的风险与收益: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03(9):98—102.
  [3]张峭,徐磊.我国小领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11):29—30.
  [4]张改清,陈凯.小额信贷的小组联保机制博弈分析[J].技术经济2003(5):42—43.
  [5]何登录,金发奇.我国农村信贷风险的博弈分析与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8(11):61—63.
  [6]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 吴治成 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