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研究


【摘要】本文根据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特点,总结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借鉴国内外阶梯电价政策成功的范例,有针对性地研究了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阶梯电价 政策特点 问题 解决方案
引言
2012 年 7 月 1 日,在政府、社会各界和供电企业的齐心努力下,经过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在广东全省顺利实施。自此政策实施后,阶梯电价政策以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目标初见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广东省特殊的经济环境,阶梯电价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情况
(一)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特点
为保证居民用户的利益,广东省政府推出了以下惠民政策:一是增加了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基数,扩大了居民阶梯电价执行不受影响的范围;二是为了便于阶梯基数的计算,对于抄表计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用户,阶梯电量基数按照一个月的标准执行,对于抄表计费时间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阶梯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标准执行;三是广东省作为珠三角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存在大量的城中村农民房(即小产权房),如以产权为单位,此类客户用电应该按照阶梯电价执行,但根据多户居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大部分城中村农民房的申请合表电价政策,从电价政策层面降低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成本;四是针对夏季和非夏季用电量的变化,制定了夏季和非夏季阶梯基础,比全年一个阶梯基数更有利于民。
(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问题
1. 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申请合表的认定问题
居民用户一户一表、合表的认定是居民阶梯电价执行的前提条件,也是执行的重点和难点,鉴于广东省特殊的经济环境,省物价局规定了城乡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的用户(城中村业主),可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
从政策层面来看,因广东省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中村农民房大部分建筑楼层较高,许多在 10 层以上,甚至加装电梯,执行合表电价,将电价上涨部分控制在居民合理承担范围之内,从而减少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压力。但从执行层面,政策规定必须由用户提出合表申请,目前城中村许多建筑是违法建筑,许多业主为避免申请合表后会缴纳房屋租赁税和所得税而不申请合表,直接执行阶梯电价,把电费转移给承租人,导致申请合表电价政策难以执行,既违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制定的原则,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合表申请成功后可否申请一户一表的问题
目前,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规定了城乡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的用户申请合表电价政策,但没有规定申请合表后是否可以申请一户一表。多数用户在申请合表成功后申请一户一表,虽然部分地市供电局允许客户办理一户一表,但在执行层面缺乏相关政策依据。经调查得知,每月 620 度左右的电量执行合表与一户一表的电费相等,即用电量少的城乡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的用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比执行合表电价的电价水平低,随着电量增长,每月超过 620 度,则执行合表电价比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电价水平低。故部分申请合表的用户,在其用电量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将会出现反复申请一户一表或合表政策的现象。
3.城中村农民房业主和租户的电费计算问题
目前,广东省出现了部分城中村农民房业主借阶梯电价之名,乘机加价电费的现象,业主按照合表电价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而向租户收取的电价由以前 1 元/度增长到 1.5 元/度,是物价局规定电价的两倍多,造成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与租住城中村小产权房有关。业主将房屋出租给租户时,电费是由业主和租户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约定的,由于目前电价政策只适用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的用户,由房东自行抄表结算的业主和租户的电价电费,是由业主和租户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的,供电企业作为电价执行部门,无法解决此类问题,相关政策应该加以规范,使用公权力遏制城中村随意增加电价的现象。
二、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借鉴
(一)国内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借鉴
2004 年,浙江省、福建省试行阶梯电价,2006 年,四川省开始试行阶梯电价。三个省的实行情况如图 1 所示。
四川省居民用户出租屋、合租屋的电价处理情况如下:四川省电价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执行,仅用于居住的出租屋或合租屋,将原房东业主作为一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对于城郊结合部的出租屋,按照房东业主的实际用电情况进行划分,符合合表政策的执行合表电价政策,符合一户一表政策的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二)国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借鉴
自 20 世纪 70 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美国部分地区等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这些阶梯电价政策对我国居民阶梯电价的实行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1974 年 6 月,日本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根据居民每个月的用电量将电价划分为 3 档,根据当地标准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订出的平均价格,各地电力公司对每档的定价稍微有些差异,此外,东京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错开高峰用电,还推出了分时电价的套餐。近年来,日本居民电费还引入了基本电费、促进太阳能发电附加费、燃料费调整额等项目。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开始按阶梯电价方式征收电费,例如,弗吉尼亚州的第一门槛是 800 千瓦时,800 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为每千瓦时 2.233 美分,富人可以申请「额外用电」,此方面的费用以阶梯方式另行收取,其他各州基本都有类似规定,各州的基本用电门槛和「额外用电」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这一复杂的收费方式实际是个动态的过程,会随着季节、每天时段、节假日的变化而变化,分为「高峰期」和「非高峰期」。
三、阶梯电价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方案
(一)完善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申请合表电价政策
为适应广东省经济的发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建议将由业主自行选择申请合表电价的政策进行强制性规定,由客户自行选择转变为供电企业主动执行,避免出现客户因个人利益不申请合表电价政策的情况。首先在电价中设定一个参数,大于此用电参数的用户,不需要用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由供电企业自行按照合表电价执行,并在执行前及时通知用户。供电企业还要根据电价政策自行执行合表电价政策,每年对执行情况核定一次。
(二)增加合表申请成功后申请一户一表电价政策
申请合表电价政策制定的初级目标主要是降低城中村租户的电费,一般在多户居住的情况下,用电量比较大,当业主没有出租房屋或居住用户较少的情况下,电量才会大幅减少。城乡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用户,可以选择一个产权一户的原则、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政策。因此,建议政策准许在多户居住的条件变化的情况下,业主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申请一户一表政策,这样既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也保证出租屋业主的正当利益,同时可以解决一户一表电价的实行无政策依据的问题。
(三)规定城中村农民房业主和租户的电费结算
目前,电价政策对业主和租户的电费如何结算问题没有任何相关规定,如果只是通过业主和租户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自行约定,难以解决出租屋高昂电费的问题。因此,相关电力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强制规定,具体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规定出租屋电费结算方法,业主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和租户合理进行均摊,强制规定业主根据缴纳电费的凭证以及所有租户的用电量,对每个租户进行平均收费。但此种方法可能导致业主变相抬高提高电价。二是由物价部门根据调研和测试,折算出包含公共用电部分的电价,作为出租屋的结算单价,由物价部门以电价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业主根据租户的用电量和电价直接进行计算。以上方法均能解决目前业主随意加价的行为,但需要政府或相关电力部门的强制介入,以保障政策能够顺利实施。
四、结束语
目前阶梯电价实施时间还较短,与往年各项数据对比变化还不明显,通过阶梯电价来改变居民用电习惯,也许还要更长的一段时间。从长期发展趋势和我国当前面临的资源能源供需形势看,为了实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这一目标,与能否尽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全民共识密切相关。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只是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Z].
[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Z].
[3]林吉双,周虹芝.对广东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分析[J].热点关注,2012(5):3-8.
[4]陈婉菲.关于我国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探讨[J].中国学术发表网,2011:56-65.
[5]朱成章.关于我国实行阶梯电价的建议和设想[J].中外能源,2010(5).
(责任编辑:唐荣波)
作者 罗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