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企业财务集中后财务职能转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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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符合集团企业的发展战略,将财务会计的核算与管理职能适度分离,为财务转型奠定重要的基础。本文阐述了财务集中推动集团财务职能转型的意义和发展方向,详细说明了财务集中后集团各级财务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旨在充分发挥集团企业财务队伍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高运作效率。

【关键词】集团企业 财务集中 职能转型

一、财务集中管理是集团型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财务集中管理集中处理了集团企业和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工作,实现全集团的账户集中管理、资金集中收付、报账集中处理和财务集中核算,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所有资金账户,原则上可不改变集团企业现有管理架构和职能权限。实施财务集中能够全面系统提升企业的运营水平、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实现财务信息准确、业务处理规范、数据集中共享、业绩评价真实,从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财务集中管理是现代集团型企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在跨国企业中,为保持低成本高效运营,集中、共享趋势更为明显,世界 500 强有 80% 进行财务集中管理;在国内企业中,太平洋保险、华为、中兴、中国移动等都已实行财务集中。

二、以推进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为契机,助力财务职能优化转型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后,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全部上划至集团,带来集团财务部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剧增。一般情况下,集团财务部会下设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负责会计核算,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适度分离,促进管理与核算协同提升。

集团企业通过对财务事务性工作的上划集中管理,实现会计核算的标准化、规范化,整合财务服务和支撑流程,提升财务管理的前瞻性、精细化水平。同时,转换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重心,更多的为企业全面运营提供高效的服务和决策支撑,促进企业财务向策略理财转型。

三、统筹安排财务集中后的核算和管理的各项职能

为保证财务组织架构明晰、流程顺畅、分工合理、效率提高,集团财务部应统筹安排好核算和管理的各项职能、岗位设置及人员优化配置等工作。

(一)财务集中后集团企业财务职能总体概述

下属单位的核算职能上划至集团财务部后,原财务管理职能内容不变,但应提高方法、质量、深度等有助于决策支撑的方面。总体而言,财务集中后,集团财务部负责全部财务管理工作,其下设的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全部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全集团财务职能划分模式可参考下图:

(二)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职能与会计核算职能之间的关系

职能方面,财务管理职能包括政策制定、管理控制和高附加值的决策支撑类工作;会计核算职能应进行核算与资金往来过程中的财务控制,依据财务政策执行核算和资金结算等事务性工作,并提供财务信息数据。岗位方面,财务管理岗位应提供财务政策和风险管控的指导、培训、问题答疑和财务检查;会计核算岗位负责提供会计信息数据以及财务制度执行反馈意见,并对客户关于报账付款的查问、咨询与投诉进行回应。

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整体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两者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合理分工并相互协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如开展定期培训、建立定期反馈机制等),不断提高业务衔接的顺畅程度和工作效率,共同推进全集团财务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财务集中后下属单位财务职能转型

1.全面提高理财意识,加强决策支撑力度。下属单位财务部脱离了繁杂且机械式的事务性核算工作,应从单纯核算记录的「事后反映」,转变为「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控制,「事后」参与评估的端到端全流程参与企业业务发展,更多更好的对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与支撑。财务工作重心相应的转向加强精细化运作、强化制度执行、提升风险管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信息挖掘深度、为管理层、业务部门和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共享信息和决策支撑等职能。

转型后下属单位应重点具备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为对本单位生产运营的决策支撑和财务控制的工作,包括预算考核管理、综合统计分析、内控审计管理、收入和成本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与筹划等。这些方面将是财务集中后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财务集中前的薄弱环节。集团应持续强化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培训,引导下属单位财务职能由核算监督逐步向分析支撑和策略理财方向转型。

2.适度进行核算支撑,助力财务集中顺利实施。为实现财务集中管理的平稳过渡,财务集中初期,下属单位财务部仍将配合集团履行部分核算支撑职能。在财务集中顺利实施之后,这部分职能将逐步弱化并最终消失。主要包括:

第一,核算支撑。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报账质量风险,财务集中初期,应由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对原始票据进行初核后,再报送至集团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支付,同时应指导、协助下属单位业务部门的系统操作和原始单据的准备。

第二,少量自行支付。集中管理后,由于跨地域管理方式和政策规定不一,可能存在下属单位无法统一集中至集团支付的款项,如确需在当地托收的费用、确需属地缴纳的管理税费、少量需紧急支付的水电费用、须预领支票或支付现金的业务以及一些零星开支等,应允许各下属单位以备用金、公务卡授信等方式进行自行支付,以保障下属单位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随着资金集中管理的深入开展,本职能应逐步弱化,大部分经济业务都应逐步实现由集团财务部集中支付。

第三,资金稽核。虽然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全集团的会计核算工作,但核算的具体对象仍为各下属单位的具体业务,因此集团层面必须做好与所属单位的资金稽核工作,下属单位应加强当地银行账户和未达账项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转。

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后,对于推动财务转型,集团企业还应制定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标准,修订对财务人员和财务工作的评价考核标准,在保持下属单位财务队伍稳定的同时加强财务人员转型培训,构建合理可行的财务职能转型方案,积极推动全集团财务团队业务技能和财务素养的共同提升。

参考文献

[1]钟新桥,刘荣英,杨洛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2]陈文浩.公司财务,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刘国庆,黎美媚,刘海燕.企业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研究[J].会计之友,2012(12).


作者 王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