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报复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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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性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说到底,是因为官员手中拥有能够腐败的权力,即使仕途无法更进一步,他们也会这样想:待我升迁无望,改奔「钱」途可好?

本刊近期报道的落马官员中,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和江西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拥有相似的人生轨迹:均生于 1954 年,因仕途上升无望,改奔「钱」途,于 2013 年同时落马。

当得不到提拔时,很多官员开始破罐子破摔,产生「报复性腐败」的思想,通过贪腐来弥补内心的不平衡。殊不知,暂时的内心满足要以后半生的自由为代价,最终换来的是身败名裂的下场。

「报复者」原是「得意之人」

被称为「才子书记」的陈安众曾是一名政坛新星,他既有在中央机关工作的经历,也有地方跨省任职的优势。从湖南到江西,他在一个职位上往往只待两三年,所以在他调任江西萍乡市委书记时,仕途前景看好。

没想到的是,陈安众在副厅位置上停留了 12 年。当听到曾经熟识的人被提拔为副省级干部时,他也曾在众人面前抱怨:「他出道晚得很。我都在湖南当了好几年副厅了,他才提的正处。」

「少年得志」者容易对未来怀有更高的期望,但在现实中,早得志未必等于永远能先人一步。陈锡诚被提拔为云南建设厅副厅长时年仅 41 岁,这在地方绝对属于「少壮派」。之后的 15 年,陈锡诚却没有更进一步。其间,建设厅先后换了 4 任厅长,特别是以前的下属成了他的领导后,陈锡诚心态更加失衡,「很郁闷。想找点儿事情做,麻痹一下自己。」于是,他选择了另一条「钱」途。

对于呈现「金字塔」结构的官员队伍而言,级别越来越高,继续晋升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少。而在现实中,有的官员忽视了这一规律,把仕途看作「永不停歇的高速列车」,一旦停滞下来,就发生「失速」或「偏离」。

「不升迁就腐败」,当年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谈及腐败原因时这样说。然而,他的升迁路却让很多人眼红,翻看他的履历:1972 年到农村插队,先后担任过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常委、副书记,1997 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 年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后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在当今官场,这样的晋升速度,已经够快了。但他仍不满足,反而满腹怨气,怪组织多年没提拔自己。「牢骚太盛防断肠」。而这些人大多又身居要职,手握实权,一旦「想偏」,权随心动,就滑向腐败之渊。

权欲是噬身之毒

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权欲越强的人,受挫后的「反噬力」越大,容易产生「报复性腐败」的心理。但到底报复了谁?除了他自己,恐怕谁也报复不了。

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也是其中典型。他从绵阳盐亭县委书记交流到达州达县(现为达川区)任县委书记,自以为政绩不错,但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他却没能入围。他认为,没被提拔是因为他没有当地干部人熟,和他们比起来处于劣势。他觉得自己是交流干部,来到一个陌生地方苦干了几年,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于是有了「趁换届捞一把」的想法,开始「不提拔就堕落」的「报复性腐败」。这之后,他收受的贿赂占其受贿总额的 9 成以上,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报复性腐败」不仅发生于位高权重之人,在基层干部身上也时常发生。

重庆荣昌林业局工作人员彭光伟的案件极具代表性。因为多次被评为先进,他觉得仕途一片光明,但林业局两次调整中层干部,彭光伟的升迁愿望却一再落空。自此,他开始不满,迟到早退,工作敷衍了事。以致于把他抽调到县某项国家专项资金审查发放办公室工作时,他却觉得自己被发配了,遂产生贪污公款、让单位领导被追究责任的报复念头。结果,却把自己的前途断送了。因贪污公款 23.4 万元,彭光伟被判刑 12 年。

虽然升迁无望无法成为腐败的合理解释,但对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机构来说,应正视这一问题,从类似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无论是出于正向激励,还是为了避免由消极到堕落,监管机构都应该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仕途升迁和个人进退,进一步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并强化对重点对象的监督。


作者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