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机制凝聚巡察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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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元市委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平台和纽带作用,以「五强化」机制凝聚巡察监督合力,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党内各项监督有序衔接、协调贯通,不断提升巡察监督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强化统筹规划,推动巡察监督「一体化」

构建工作格局。坚持「市委组织领导、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纪检和组织等部门支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格局,形成「四大责任」体系。探索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在工作部署、制度建设、组织形式、成果运用等方面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加强整体设计。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机制,把市委担负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职责贯通起来,形成工作闭环。

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专业化」

选优配强工作力量。通过优秀年轻干部挂职、拟新提拔县级干部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智库」、纪检监察机构「对口协巡」等有效做法,配强工作力量。按照巡察组「模块化」管理要求,选派纪检、组工、宣传、审计、财政、项目管理等专业人员参加九轮巡察工作,完成全覆盖任务。

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全市党委巡察业务工作会议,邀请纪检、组织、宣传、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行家里手结合每轮巡察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辅导;采取跟班培训等形式,培养县区巡察骨干力量,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强化信息收集,推动巡察监督「靶向化」

共商巡察对象。会同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审计监督等情况,科学确定巡察对象,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及时跟进开展监督。

收集情况资料。召开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收集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等方面问题线索;协调相关部门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选人用人工作、招投标情况等。初步勾画被巡察党组织的「轮廓像」、领导班子的「团体像」、班子成员的「个人像」,巡察时以「三张画像」为导向有的放矢,直奔主题。

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巡察监督「精准化」

加强专业支持。纪检、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在专业咨询、信息查询等方面提供协助,组织部门对市管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查核,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加强会商研判。对需要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和问题线索,巡察办、巡察组有关负责人会同纪委分管案件审查的副书记、组织部分管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的副部长会商研判,增强问题和线索分析判断的准确性。

加强左右联动。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和「巡审联动」监督,联合破解监督过程中的难题,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高效化」

坚持多层次反馈,压实整改责任。既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又向市公安、卫健和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反馈;既将巡察情况通报给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又抄送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开展精准监督,推动整改责任逐级压紧压实。

坚持多部门联动,加强整改监督。构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方联动督促整改工作格局,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每轮巡察整改及日常监督情况汇报机制,巡察办、巡察组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对阶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四方会审」,督促真整改、真报账。

坚持多角度施策,强化整改实效。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类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系统专项治理,采用「纪巡联动」方式对整改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者系广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


作者 李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