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出现高利转贷罪,非法放贷遭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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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6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法袍下的「双面人生」》,讲述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鹏翔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

5 年前,王鹏翔拿妻子叶某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机构申请装修消费贷款 200 万元。当这笔贷款到达王鹏翔指定的虚假装修承包人账户后,他又将这笔钱转贷给三名利益关系人,赚取利息差。8 月 21 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王鹏翔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 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据此前的规定,放高利贷(年利率超过 36%)是违法的,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并不构成犯罪,但最近这一情况有了变化。

10 月 21 日,两高、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提到,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高利贷、套路贷、恶意扣款、暴力催收……现实中,非法放贷不仅是涉黑涉恶等许多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诱因,也把一些领导干部拉下了水。针对种种非法放贷乱象,法律已经重拳出击,某些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还是及早收手的好。

「盆景」当得苦!「明星村」高光之下烦恼多

近年来,一些村庄发展得法、成绩斐然,各项工作都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因之集各种荣誉于一身,百姓俗称为「明星村」。但媒体记者走访部分先进村发现,「明星村」的苦处可以分为「一难三多」。

「一难」说的是写总结难。「那可是个技术活!表扬自己固然重要,恰到好处地表扬上级更重要。要是没领会上级领导的意思,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一名村支书如是说。

「三多」,一是指来观摩的多。某省一个「明星村」,每天都会迎来大量观摩团,村干部疲于应对。二是要赞助的多。一些「明星村」经济基础相对较好,找各种借口来要赞助的就多起来。三是想采访的多。

多个「明星村」村支书不约而同的一点感触是:村子能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基本靠的是村里人自己努力;村子成了「典型」,不少人就想过来沾点光、分杯羹,上级领导的新想法新思路也就纷至沓来了。

某省北部有一个远近闻名的「明星村」,这几年忽然开始大搞「互联网 + 农业」,对外宣传要打造「信息社会第一村」。但记者走到村子深处,听到更多的是吐槽。几名农妇说,新搞的这些东西「高大上」,但对她们的生活没什么帮助。另外,有些「明星村」和地方领导的政绩绑在一起,也让村子的发展道路多了起伏。

有评论认为,「明星村」对于乡村振兴具有示范引领的作用,其价值不可低估。只是必须注意,对「明星村」的发展道路,上级政府不能干预过多,增加村民负担;另一方面,更不应提倡为求政绩打造「盆景」式「明星村」,以不可复制、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形成一时的「吸睛效应」,却于广大基层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无补。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