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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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某地的第一书记老孙为村里谋划了养猪项目,向当地扶贫办申请获批了 20 万元资金。可等到猪仔都出栏了,钱却只到手一半。更怪的是,这笔资金可用于建猪圈、进猪苗,却不能用于买猪食。老孙没办法,只能赊了 10 多万元账来搞扶贫。

就在老孙焦头烂额时,村里有数百万元的扶贫资金却「趴」在账上。「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是对扶贫资金使用的过分谨慎。还有部分基层干部对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在扶贫资金的申报、领取、使用过程中,容易触碰法律红线。这也是当下一些基层干部拿着扶贫专项资金当作「烫手山芋」,不知所措的主要原因。

今年到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却还有基层干部在为怎么将扶贫资金用出去发愁。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为何会「趴」在账上「睡觉」?

究其原因,还是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监管机制上缺位。有些地方,申请扶贫资金时异常踊跃,贪多求大。结果资金到位后,要么资金和基层实际状况不符,不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就是怕担责任,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拖着,就这么任由资金闲置。

其实,一味地规避风险,并非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最好的方式。

今年 6 月,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扶贫资金,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追责问责。《「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则对非贫困村的扶贫资金使用进行了解答:明确对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为了严格和畅通扶贫资金管理,一些地方也推出了相应措施。

例如,近年来,广西连续 4 年在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 20.8 亿元。去年,广西出台《防止扶贫资金闲置六条措施》,为提高扶贫资金项目运行效率,建立县级项目计划提前安排制度:县级必须足额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每年 11 月底前,县级在认真测算下一年度扶贫资金规模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库中项目前期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待上级相应批次资金下达后即可动工实施。

广西的做法值得借鉴。要是做好了制度和措施保障,还担心扶贫专项资金用不出去吗?


作者 曾那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