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推行「百姓问廉」 治理基层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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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年以来,大竹县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选择乌木镇、清水镇、县财政局和县工商质监局开展「百姓问廉」工作机制试点,让老百姓充分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基层干部作风转变,用惩治基层腐败的真心赢得了民心。

畅通「问廉」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一是搭建四级平台「问」。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百姓问廉」办公室,在试点乡镇和县级部门设立 4 个廉情汇集室,在村(社区)设立 13 个廉情汇集站,在社(组)及基层站所确定 932 名廉情信息员,形成县、县级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社(组)四级廉情收集网络,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地反映意见建议。二是畅通诉求渠道「问」。每月 20 日为「百姓问廉日」,主动邀请廉情信息员、群众代表集中问廉,累计收集廉情民意 26 条。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各试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带领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深入到定点联系村(社区)通过民情恳谈、双向约访等方式收集廉情民意 86 条。三是引入公众评价「问」。将省纪委和县上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的 32 个问题,作为各试点单位的「问廉」内容之一,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解决,赢得民众支持和认同。乌木镇分水村至团坝镇断头路问题解决方案赢得群众一致认可。

强化干部答廉,赢得群众支持。一是简单问题当场「答」。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凡属于受理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或处理的,必须当场给予明确解答或处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出承诺答复或办结时限。不属于纪检监察组织受理范围的,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截止目前,累计当场答复 80 件。二是涉纪问题及时「答」。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横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作风规定,土地征收流转、旧村改造、农村「三资」、涉农项目、窗口服务、小官巨腐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专项巡查、直查直办,快查快结、及时答复。试点以来,各试点单位累计受理 6 件涉及问题,约谈 2 人,立案查处 2 件,党纪处理 2 件。三是急难问题限时「答」。针对「民生突破年」、「十大纠风惠民行动」中出现的出行、饮水、食品、低保、就医和上学等急难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涉事代表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本单位无法解决和办理的「廉题」,汇总上报县级相关部门,提交县委、县政府或部门联席会讨论处理。截至目前,各试点单位累计受理急难问题 35 件,协调解决 30 件,转办 5 件。

注重公示亮廉,强化过程监督。一是交办情况向群众反馈。通过 LED 显示屏、电话、书面、当面反馈等形式,将「问廉」事项的承办责任领导、经办人员、办结时限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和质询。二是办理进度对群众公开。及时公布「问廉」事项办理进度,经办人适时将推进情况反馈当事人,各试点单位在每月底对「意见类别、拟办理意见、已办理意见和群众满意测评」4 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公示。三是推进过程邀群众监督。乡镇聘请村(社区)「五老」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廉情信息员代表等 95 名同志为「百姓问廉」监督员;县级部门聘请管理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廉情信息员代表等 92 名同志为「百姓问廉」监督员,负责监督「问廉」事项办理过程。截至目前,「百姓问廉」监督员共发现问题 8 个,反映投诉意见 6 条,提出合理建议 12 条。

坚持群众评廉,问出新风成效。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评细则,对牵头领导、办理人员进行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各试点单位每月专题研究「问廉」事项的收集、办理情况,并对满意率不高、办结率过低的牵头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试点以来累计诫勉谈话 4 人次。三是建立群众测评机制。每一「问廉」事项办理完成后由当事群众进行测评,若未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则返回牵头领导重新办理,并倒查问责。试点以来全县共受理「问廉」事项 155 件,其中办结 136 件,群众满意率达 95% 以上,乌木镇广子村河道治理、清水镇场镇多年无绿化等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百姓问廉』硬是问出了新风,问出了实效!」


作者 吴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