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问责「杀手锏」 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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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来,大竹县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意识,将问责问效摆在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突出位置,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发力、相互促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今年 3 月 25 日,大竹县作为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全国唯一县级调研基地,承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暨廉政论坛」。

问责有据,明晰责任清单

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细化 3 个责任清单,确保问责有据。

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 9 个方面的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4 个方面的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党组)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细化监督责任清单。制定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审查等 6 个方面 20 种监督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述责述廉和提交述廉报告「两述一报告」制度,明确纪委班子 5 个方面的责任。出台《大竹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暂行办法》,明确派驻派出机构 10 项职责和 6 大项 28 小项监督内容,形成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

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年终绩效管理,细化 14 项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将惩防体系建设 5 大项 42 小项重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 7 大项 56 小项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具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问责有序,规范问责方式

突出「不履职就问责」的思路,牢抓问责追究「杀手锏」,贯穿执纪监督全过程。

「抓苗头、抓倒查」常态问责。探索分类问责约谈机制,实行「常规性约谈」和「警示性约谈」,目前累计约谈 82 人次。逗硬执行「一案双查」和「惩防体系责任追究办法」, 7 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织负责人被问责。

「重监管、重实效」督办问责。创新完善干部效能档案、新闻舆论监督等「六项制度」,依托电子监察平台,开展在线督办。改版升级《阳光政务》节目,「一把手」开展阳光问政、问责 21 人次。抽调 315 人次组建 93 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突击检查,通报批评 54 个单位 132 人,立案查处「四风」案件 111 件 118 人,公开曝光「四风」典型案件 32 件。

「强巡察、强合力」层级问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组建 13 个乡镇(街道)片区巡回督导组,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四个重点」,首轮督导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72 件(次),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78 个,约谈相关责任人 35 人次。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巡察制度,形成纪委副书记管线抓总、常委包片负责、科室主任定点联系 3 级机制。

问责有力,合理定责量纪

切实维护纪律权威性、严肃性,做到责任区分、问责程序、处理尺度「三个到位」,推进定责量纪合理化。

责任区分到位。根据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落实责任大小主次,严格区分说与不说、报与不报、管与不管、查与不查的界限,做到准确问责、科学问责。

问责程序到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绘出问责「路线图」。重点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纪委的追责,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或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尺度把握到位。严格掌握追究范围,准确把握处分档次。在日常监管中,采取函询、谈话和质询的方式问责。在监督检查中,采取下达整改建议书、效能告诫书等形式提出批评,责令改正。

问责有威,严厉惩贪治腐

县委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执纪、问责。

惩贪治腐,督促履责不松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高频率执纪监督问责。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33 件 133 人,实施「一案双查」案件 4 件 5 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案件 4 件 4 人。

公开曝光,以案明纪不缩手。注重以「典」带面,实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已内部通报「四风」和腐败案件 9 件 15 人,利用《大竹廉政手机报》公开曝光 18 件 20 人。

反思剖析,整改落实不甩手。督促和指导发案单位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反思剖析会,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漏洞,研究整改措施,确保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者系大竹县县委书记)


作者 何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