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通报首现「该发现未发现」

作者
作者

近日,中央纪委曝光了 6 起典型案例。其中,对贵州安顺平坝区纪委原常委、信访室主任李志成等人的问责通报中,首次使用了「对突出问题该发现未发现」表述。

2016 年 5 月起,该区鼓楼办事处大关村村民多次上访,反映村支书邱继明污染水源、损坏群众利益等。联系大关村民生工作的区纪委第一民生监督组,对问题该发现未发现,未及时解决问题。该组组长郑汝祥,副组长李联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分管民生监督的监察局原副局长贺辉(非党员)被行政警告。

事实上,早在 2016 年,王岐山就对派驻纪检组提要求,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自 2014 年以来,中央纪委就对扶贫监督、巡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等提要求,「该发现未发现」将被追责。

省市纪委通报中,已多次出现「该发现未发现」表述。如 2014 年 9 月,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院长、医院党委书记被问责,便是因为此前 6 年间,医院近 8 成的医疗科室和 215 名医务人员收受医药公司「红包」累计 1966 余万元。两人该发现问题却没发现,管党治党宽松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