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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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安全标准系统高效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湖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以工兴县、绿色立县、富民强县、依法治县,先后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等称号。2018 年底,建湖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盐城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坚持生态优势 走绿色发展之路

建湖作为内陆县份,资源禀赋少、环境承载压力大,生态环境尤为敏感和脆弱,这更激发了我们坚持发展生态产业、绿色经济的决心。我们主动对接江淮生态大走廊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按照「生态是底色,发展是根本,产业选择是关键」的要求,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努力做到不仅有绿色,也有绿色生产力。

推动低端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型。建湖曾经是着名的花炮之乡、化工大县,这两大产业占据全县财政收入「半壁江山」,但污染严重、安全等问题也逐步凸显。在产业转型过程中,我们解放思想,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全省率先关停 44 家化工和 19 家花炮生产企业,把化工企业生产合成环节全部搬出,仅保留研发和销售环节。低端产业实现了向绿色产业的华丽转型。克胜集团创办蜻蜓农服,在全国率先发展众包模式,由农资销售向「产品 + 技术 + 服务」转型;花炮龙头企业转型发展文化产业,从事大型焰火活动的策划及高端产品的设计、外包。

推动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建湖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作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建成全国最大的工业化池塘循环水生态养殖基地,形成了西部水产养殖、中部水稻制种、东部设施果蔬的特色产业布局。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 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7 家。围绕提供更多优质、健康、安全、放心农产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基地 12 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6 个、农业「三品」275 个。「建湖大米」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三虹牌有机米荣获中国国际稻博会金奖。

推动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建湖九龙口风景区是中国现存最为完好的泻湖型原生态湿地,是国家级湿地公园。我县把九龙口景区的保护开发作为生态旅游业发展的龙头项目,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原生态、慢生活、深体验」为定位,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龙珠岛改造、沙庄小镇等项目建设。在注重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的基础上,加快人文生态景点打造,建成双湖公园、西塘河风光带等生态公园。利用两个废弃窑塘建成的双湖公园,总面积 2000 多亩,是苏北地区较大的城市综合性生态公园。积极整合开发湿地、淮杂、人文、乡村等特色旅游资源,推动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融合发展。2018 年接待游客近 200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18 亿元。

开展重点整治 守住绿水青山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已经从以前的盼温饱转向现在的盼环保,由过去的要生活转向如今的要生态。建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生态问题,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工程,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打造绿色家园,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绿化工程建设。为配合盐城市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道路圩堤绿化三年行动计划。严格制定「红线」「绿线」制度,像保护耕地红线一样保护生态绿线,实行「砍一补一」「占一补一」,打造骨干林带,有效增加绿量。全县林木覆盖率达 24%,城镇绿化覆盖率达 38.3%,宜林地绿化率达 100%,县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2.1 平方米。深化林权改革,强化绿化管护,着力提高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全县林木改制率达 100%。

大力推进清水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持续推进城市「清水活水」建设和农村「绿化河岸、清洁河塘」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制定出台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质信息互通机制和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系统。全县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所在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 100%。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入 1.86 亿元,铺设一、二、三级管网 6000 多公里,在盐城市率先实现城乡供水「户户通」。

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建设。扎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强化建设工地与道路扬尘管理,开展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加强对县城渣土市场、砂石装卸码头的管理与监察。加快拆除和改造县城高污染燃料设施,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2018 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 290 天,优良率 79.5%,PM2.5 浓度值 39,是全市 PM2.5、空气优良天数考核唯一双达标县份。

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县 16 件环境问题(含重复件 4 件),全部按期整改到位,数量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深入实施「263」专项行动,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2%。大力实施农村康居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农路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抓好县级重点村庄和骨干道路沿线改造提升,拆除农村危旧房屋 5818 户,新改建农路 133 公里、桥梁 85 座;创建星级康居乡村 129 个、环境整洁村 1846 个;恒济镇被评为省十佳农业富民小镇,颜单镇被评为省十佳休闲宜居小镇。农村环境整治通过省级全域验收,被认定为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奠定良好基础。

强化组织推进 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建湖县委、县政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生态建设工作。建立生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成立相应机构,为生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强化多元投入。县财政将生态建设经费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投入。设立生态建设奖励资金,对按期完成生态创建任务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奖补。近年来,建湖主动加强同国家、省有关部门联系对接,积极争取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生态建设资金投入渠道,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不断增值的资本。

强化督查考核。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体系,专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奖,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快生态建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出现重大生态问题的镇(街道)和部门,年终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形成重抓生态建设的鲜明工作导向。县人大、县政协把创建工作列为重要提案和议案,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调研,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

(作者系中共建湖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霍宏光


作者 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