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干担当者鼓劲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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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创新标准系统质量

改革步入深水区,需要攻坚克难的担当者。一段时间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的整体风气得到全面改善,乱作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干部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如何保护担当者的工作积极性?如何旗帜鲜明地为他们鼓劲撑腰?如何确保他们在实干中得到实惠?江苏给出了答案、做出了示范。

今年 5 月,省委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奋发有为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责其改正并予以宽容;建立健全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常态,使干部凝心聚力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鼓励激励是干事创业的「发动机」。鼓励激励,重点是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突出导向,让实干者得实惠。正向激励是鼓励创先争优的「风向标」,要优化评优评先的比例设置、奖励标准,细化结果运用、干部提拔等内容,突出「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干部」,决不搞「大锅饭」,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考核是激发干事动力的「指挥棒」,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和考评体系,特别是要着重推行差别化、精细化的考核,全面考准考实工作业绩,避免「千城一面」「千人一面」的弊端,引导干部在科学的考评中释放潜能、合理的期许中自觉作为、正确的导向中不断奋进。

容错纠错是担当作为的「护身符」。容错纠错,就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辩证地对待工作失误,让干部轻装上阵。要从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履职取向、纠错态度等多个维度,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民主与专断、为公与为私等的界限,让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创新有偏差、但不允许墨守成规,允许担当有过失、但不允许敷衍塞责的直观认知。当然,也要坚决落实好纠错的要求,宽容不是纵容,保护更不是庇护,坚持以强而有力的纠错捍卫务实有效的容错,确保有错必纠、凡纠必改。

能上能下是自主优化的「调节剂」。能上能下,关键在「下」,难点也在「下」,绝非「摘掉帽子」「撤下位子」「一免了之」那么简单。应当为干部「画好像」,充分考虑其德行、能力与岗位的匹配情况,在提拔晋升方面,能不能「上」、「上」到什么位置,需要提前谋划;而在调离降职方面,是「下」还是「汰」、怎样「下」出新的动力和激情,这个问题也必须答好,只有这样,人事调整才能符合组织需要、令人心服口服。同时,党员干部也当牢固树立对组织忠诚、对岗位负责、对人民担当的优良作风,主动考量自身的能力所及和作用发挥,既要理性、平静地对待「上」与「下」,也要敢于在能力不足、水平不够的时候主动求「下」。

「三项机制」是党中央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重要精神在江苏的具体落地,三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我们唯有立足实际,系统推进「三项机制」,为担当作为者架起「风向标」、给大胆创新者吃下「定心丸」、给为官不为者戴上「紧箍咒」,才能凝聚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段培华


作者 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