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新常态下民生幸福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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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方案服务深入规范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近年来,江苏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六大体系」建设,民生投入不断加强,民生改善力度显着加大,呈现出经济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效互动、良性循环的格局。伴随着一项项民生新政、一桩桩民生实事的落地生根、结出硕果,江苏大地上正展现出一幅幅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祥和的民生新画卷。

教育惠民:筑牢民生幸福之基

江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全国最早提出并积极探索教育现代化,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努力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4 年新增 24 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全省累计 89 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各类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2014 年,全省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共开展 422 个项目试点,招生数达 2.2 万人。教育投入力度加大。2014 年,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 1500 元/年、初中每生 2000 元/年。 2014 年,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资金下达 25.3 亿元,资助各类学生 218 万人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差距。

图 1 2010 和 2014 年江苏各类教育招生人数

就业优先:确保劳动者各得其所

围绕民生为本,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造就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全省新增就业总量增加结构优化。2014 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 138.34 万人,连续 10 年超百万;年末就业人口为 4760.8 万人,比 2010 年末增加 6.15 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口 918.8 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口 2047.2 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 1794.8 万人,就业结构由 2010 年的 22.3∶42.0∶35.7 调整为 19.3∶43.0∶37.7。2014 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01%,持续保持低位水平。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加快。到 2014 年末,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 1857.2 万人,转移比重 70.5%,较上年末提高 0.9 个百分点。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创新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时提供咨询调解和用工指导服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4 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稳定在 98% 和 94% 以上。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注重农民工就业培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工作的通知》,促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和转岗能力。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2014 年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 96.9%,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得到有效解决。

居民增收:构筑民生幸福核心

认真落实促进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拓宽增收渠道,努力实现富民增收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居民收入持续增加。2014 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7173 元,比上年增长 9.7%。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 1630 元,二类地区 1460 元,三类地区 1270 元。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成为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 年江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15707 元,增长 9.4%,对人均总收入的贡献率达到 56%;转移净收入为 4745 元,增长 10.5%,成为第二大收入来源。随着城乡居民房租收入的增加、理财渠道的增多,居民财产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点。2014 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 4421 元,增长 10.7%;财产净收入 2300 元,增长 7.8%。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再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连续 5 年缩小,2014 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 1.9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的 2.34∶1 缩小为 2.30∶1,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图 2 2010—2014 年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总量情况

社会保障:编织民生幸福安全网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夯实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4 年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 95% 以上。参保人数稳步提高,2014 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2566.48 万人(含参保离退休人员)、2361.81 万人(含参保退休人员)和 1442.67 万人,分别比 2010 年末增加 645.08 万人、518.51 万人、288.87 万人。享受保障人群范围扩大。2014 年末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 598.11 万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 576.95 万人,分别比 2010 年末增加 180.11 万人、135.45 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359.91 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 987.96 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 1435.68 万人,比上年末增长 0.7%。保障标准和水平提高。截至 2014 年末,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上调 10% 和 12.5%,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 84.2%、71.2% 和 76%,46% 的涉农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截至 2014 年末,全省养老床位数达到 50 万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图 3 2010 年和 2014 年江苏各项保险参保人数

医疗卫生:铺就百姓幸福健康之路

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建设符合国情、具有江苏特点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卫生机构建设成果明显。2014 年末,全省有各类卫生机构 32000 个,比 2010 年末增加 1036 个。卫生医疗人员数量持续提升。截至 2014 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技术人员 45.6 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17.8 万人,分别比 2010 年末增加 12.7 万人、4.9 万人;注册护士 18.8 万人,比 2010 年末增加 6.5 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 6312 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7500 人。扩大免费公共服务范围和地区。截至 2014 年,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达 11 类 43 项,加大省级财政对项目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补助地区由 49 个县(市、区)增加到 71 个县(市、区)。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有新提升。各级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 380 元,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 20 元。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截至 2014 年末,全省 100 所乡镇卫生院、40 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为 222 所乡镇卫生院、89 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基本医疗设备 5840 台(件)。

图 4 2010—2014 年江苏卫生事业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居住条件:夯实民生事业之本

按照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总方向,积极探索适应省情特点、符合发展阶段特征的住房模式,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划设计合理、建设品质优良、服务便捷高效等方面取得成效。城乡居民居住面积不断增加。2014 年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 44.2 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 56.8 平方米,分别比 2010 年末增加 10.8 平方米和 10.5 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2014 年,全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 27.8 万套,基本建成 26.6 万套(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 106.7% 和 115.4%,其中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21 万套。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不断改善。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顺利实施,又解决农村 310 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完成 16.6 万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完成 2 万户经济较困难、住房较危险的农村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城市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014 年,累计完成城市环境整治项目 5.2 万个,实现县以上城市数字化城管全覆盖。

图 5 2010—2014 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

人居环境:共享现代文明丰硕成果

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划定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实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努力打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生态建设成效显着。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提升,全省单位 GDP 能耗下降率连年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环保部初步核算,2014 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同比削减 4.25%、3.32%、3.92% 和 7.8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2014 年,省政府以 1 号文件下发国务院「大气十条」实施方案,先后出台改善空气质量的九项措施和八项要求,《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人代会全体代表高票通过。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综合治理,落实 1166 项重点治理工程,整治小锅炉 4273 台,淘汰黄标车 44.76 万辆,大型燃煤机组提前实现脱硝全覆盖,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量化任务。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全年完成 3150 万千瓦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9.6%。强化水资源环境治理。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治理,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标,长江、淮河流域治污规划考核居全国前列,境内南水北调水质满足通水要求,整治城市河道 200 条、近 360 公里。加强绿色江苏建设。2014 年,全省林木覆盖率提高到 22.2%,新增 13 个国家级生态市县,累计建成 35 个,占全国总数 38%。

天下顺治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乐。习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强调要「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江苏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不断提升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水平,新常态下必将谱写更加精彩的民生新华章。□

(作者单位:江苏省统计局)

责任编辑:戈尚达


作者 刘兴远 李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