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防控体系 化解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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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流程规范部署高效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如何保证中央和省关于扩内需促增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出现大的廉政风险?这是摆在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分别到省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调研,分析风险,提出对策。
  
  扩内需促增长中廉政风险领域众多,项目审批领域是关键领域之一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2008年底以来,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的政策措施,要求管好用好新增投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严重腐败现象。
  要避免发生严重腐败现象,必须找准廉政风险的关键领域。扩内需促增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其中廉政风险领域较多。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既涉及政治纪律,又涉及经济纪律;既涉及项目审批,又涉及项目管理;既涉及资金管理,又涉及工程建设。要化解廉政风险,必须找准关键领域,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找准关键领域,必须把握新一轮扩内需促增长的主要特点。这一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与以往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项目分布较广,且大多属政府投资领域。从江苏来看,分布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涉及农村民生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众多项目领域,大多属政府直接投资领域。二是项目投资数额较大。从中央层面看,预计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将安排投资1.18万亿元,带动社会总投资规模达到4万亿元。从江苏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将启动3000亿元政府主导型投资项目,带动社会投资1.2万亿元。三是项目数量较多。2008年底以来,中央四批新增投资项目计划,共下达我省项目1675个,总投资810.35亿元。四是“项目带资金”。此轮投资,中央投资力度较大,相对来讲,项目的“含金量”较高。可以说,“有了项目就有钱”,一旦项目审批“到手”,就意味着资金的到位。五是项目审批时间较紧。为使扩内需促增长的各项措施迅速见效,中央提出“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投资要尽快形成实物量,相应地要求项目审批工作全面“提速”,造成审批时间较为仓促。上述因素叠加在一起,给项目审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使项目审批领域成为扩内需促增长中廉政风险的关键领域之一。
  
  扩内需促增长中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分析
  
  人员风险。一是具体经办人员。通过近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方面的权力空间有所缩减,行为逐步规范,廉政风险较以前有所降低。二是中介机构人员。中介机构的廉政风险,主要取决于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中介机构脱钩彻底,则廉政风险相对较小。三是项目评审专家。一些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审批进行评估和论证,从而使专家的意见成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有时甚至是决定因素,如管理放松,则风险较大。四是审批部门领导。一般来看,部门项目审批的决定权主要在部门领导。权力越大,往往风险也越大。因此,部门领导在项目审批中承担的职责最大,同时风险也很大。
  程序风险。从审批节点看,内部制约较多,外部制约较少。不少制约措施还局限在部门内部,开门制约的力度还不大,吸纳社会制约、外部制约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从审批流程看,纵向制约较多,横向制约较少。往往部门内部有审批权的人员、处(科)室、领导能形成一种纵向制约,但平行处(科)室横向制约作用发挥不充分。从审批权力运行看,顺向制约较多,反向制约较少。不少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注重了后道对前道的制约,就是权力大的环节对权力小的环节进行制约。相对而言,反向制约较少,探索不多。从审批结果看,资料审查较多,项目实施情况审查较少。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项目前期审查、轻项目实施管理,重资料查核、轻实地查看,有的部门即使注重项目后期检查,也大多委托下级部门,间接管理的较多。
  体制机制制度风险。一是在审批体制上存在多头审批。主要是立项审批中,有关部门审批职责尚未完全理顺,造成同一项目,可以在不同部门审批,给规范审批行为留下了体制上的缝隙。二是法律上缺乏明确规范。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主体、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审批要求等缺乏法律上的规范。目前主要依据一些政策性规定,约束力不够。三是工作机制上缺乏沟通衔接。项目审批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需要相关部门联动制约,才能堵住漏洞。实际工作中,各个审批部门有效沟通不足,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四是审批制度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内容不够细化,有的重实体轻程序。制度配套不够,缺乏实施细则。制度执行不力,对违反制度行为有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使制度未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构建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主要措施
  
  排查确定风险点。建立项目审批权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首先要摸清职权底数,确定廉政风险点。一是分析风险表现。从涉及审批的每个岗位实际出发,对所行使的权力逐一分析,找出哪些权力部位容易发生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研究风险危害和发生几率。分析每一项权力,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发生风险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影响。三是进行风险排序。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以便抓住主要矛盾。
  制定防控措施。针对风险点,制定各项权力的防控措施,为廉政风险设置“防线”。强化程序预防。按照“便捷高效、便于监督”的原则,细化权力分类,优化工作程序,形成权力运行工作标准。强化要点预防。对每一项权力进行梳理,突出重点,制定“预防要点”,落实约束措施。强化机制预防。对预防要点深入分析,建立科学合理、监督有效、操作簡便的制约机制。
  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推行审批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是降低廉政风险的根本途径。要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立法,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审批人员AB角制。设立AB角,不仅能提高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在部门内部形成权力的制约。可扩大范围,打破处(科)室界限,统筹安排,交叉兼职。审批人员定期轮岗制。要积极推进审批人员的定期轮岗,加大交流力度。处(科)室会审制。加强部门内部处(科)室间的会审、会签,对审批业务,在明确主办处(科)室的同时,落实其他职能处(科)室参与配合的责任,强化审批过程中的横向制约。专家评审制。目前,借助专家等第三方力量进行项目审批。正成为一种趋势。引入专家包括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关键是使其不受干扰,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领导集体会办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领导集体会办制,试行票决制,强化对审批决策权的制约,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实行分权制约。科学界定、合理设置审批权,缩减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形成权力相互制约机制,建立配置合理、分解科学、制约有力的审批权力结构,从源头上降低廉政风险。二是促进透明运行。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监督方式等进行全过程公示。完善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对风险级别高的权力实行重点监控,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控,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审批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内容。建立考核机制,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对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审批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责任编辑:夏玉兰


作者 江苏省纪委监察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