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适应率先现代化要求的社会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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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是江苏“两个率先”的先行区、引领区。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00.28亿元,成为国内首个GDP总量超2000亿元的县级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4.45万元(按现行汇率折2.18万美元)。昆山将在2012年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对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起到样板示范作用。昆山虽然还只是一个县级市,但其经济总量远超出了县域经济的规模。昆山在江苏“两个率先”进程和格局中的地位决定了昆山的实践始终要比别的地区快一拍、先一步,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较早在昆山出现。超常规的经济增长,不断给昆山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新任务、新挑战。昆山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后发地区在基本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昆山作为上世纪90年代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中迅速崛起的一个新兴城市,具有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征:一是昆山作为国内外资企业聚集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企业社会;二是昆山作为国内城乡一体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转型社会;三是昆山近年来外来流动人口总量急剧增加,是一个典型的移民社会。昆山的社会形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在社会管理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又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和普遍性。4月中旬,江苏省社科院社会管理创新与扩大民主参与课题组赴昆山调研。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课题组认为,按照“昆山、苏州等有条件地区要当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先行军,为全省如期实现‘第二个率先’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这一要求,昆山应在总结前一阶段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创新“昆山模式”。根据目前昆山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社会管理创新的“昆山经验”,并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验证和拓展的社会管理创新“昆山模式”的基本路径是:
  
  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
  
  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对其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都要事先依法进行科学研判,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界定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的考评指标。
  强化地方基层政府行政调解职责。建立由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化调解队伍、专门性调解机构等构成的专业化调解平台,完善公调、检调、诉调三大调解对接机制,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
  建设适度普惠型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在继续加大社会建设的支出比重并保持动态增长的同时,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改革。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加快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推进审批网络建设,提高网上审批率,实行办事流程、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的“三公开”。
  
  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
  
  昆山的非公企业数量较大,现有160多万外来流动人员中大部分为企业雇员,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社会管理中需要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政府通过与企业建立相互沟通、协调和协商合作的机制,分担责任、分享收益,不仅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管理效率、降低财政负担,而且能够改善劳资关系、提高企业声誉,实现多方共赢。
  运用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组织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经验,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特大型企业可以为本企业员工建设封闭式的服务体系,如建设集居房以及配套服务設施;大中型企业可以为本企业员工以及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建设开放式服务体系,与政府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建设经营;专业类企业可以提供公共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医院学校等准公共物品,政府须对其收费和服务质量进行依法监管。
  大力培育现代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以理性、诚信、守法、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帮助企业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他们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主题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家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增强社会责任感的社会氛围。
  
  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
  
  昆山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有大量的村民变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变“新昆山人”、市民变公民,昆山公民社会培育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划和宣传,培养公众主人翁意识和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水平,引导他们通,过加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建立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增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借鉴北京市、上海市对社会组织的枢纽式管理模式,确定或培育一批具有承上启下功能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授权其承接原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管理和服务同一类别的社会组织。
  将行业协会作为发展社会组织的重点。昆山目前有行业协会61家,由于体制原因其作用发挥有限,应以行业协会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好行业协会的自律、维权、协调和中介服务功能,首先要实行政会分开、管办分离。行业协会秘书处不再与业务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同时设立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实现从“政府附属”向“企业联盟”转变。其次要拓宽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政府部门要将一部分管理职能及时转移给行业协会,并积极搭台为行业协会提供展示能力的机会。第三是规范运行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人员培训、政策制定和协调管理,推动形成自主办会、民主办会、规范办会的内生机制。
  
  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群众参与社会管理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载体,城乡社区自治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昆山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所存在的行政化倾向,需要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自治。
  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南京市建邺区的社区管理经验,构建“一委一居一站”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力争到“十二五”末这一管理模式在昆山覆盖率达到100%。借鉴太仓“政社互动”的做法,制定“自治组织履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限制事项清单”,进一步明晰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力界限。
  完善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自治模式。首先是扩大社区党建工作在社区民间组织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党建资源整合社区建设资源,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社区自治体系;其次是推行和完善社区议行分离的自治体制。强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将推进村务公开、居务公开与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结合起来,成立村居监督委员会,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各项民主权益。
  发挥社区民间组织的“衔接互动”功能。社区民间组织是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的桥梁纽带,昆山目前登记注册的社区类民间组织有37家,备案在册的社区民间组织有1085家,要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功能建设,支持和监督这类组织依法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执笔人:刘旺洪、孙肖远)
  责任编辑:刘卫东


作者 省社科院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