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后的审核管理与风险防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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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银行业各类客户的经济活动方式和地域范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应地要求银行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结算和支付手段。这就需要我国商业银行打破传统的分散管理和经营模式,依托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进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实时的、多样性、个性化的新型服务渠道,建设一个数据集中处理环境。转账支票作为银行票据的一种,是一种最基本的、最常用的支付结算手段。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拟定了转账支票的集中处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有的行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总体看来,转账支票的集中处理在全面提高银行后台业务的计算机自动化处理水平,减轻业务人员的工作强度,节约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各类差错,进一步提高核算的质量,实现风险的集中控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即缺乏源头风险控制体系、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缺乏应对风险的思想意识、缺乏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缺乏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因此,本文提出通过严格管理控制源头风险、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树立风险导向管理意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力度和发挥信息系统支撑作用 开拓支票业务新领域,从这五个方面加强对银行转账支票的审核管理与风险防控。
  【关键词】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审核管理风险防控
  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商业银行间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网点数量以及结算产品的多少已不再是商业银行取得同业领先地位的唯一法宝,在这种行业背景下,尽快推行业务流程再造、打造银行一流业务集中处理平台,实现网点柜面业务的后台集中处理,将对银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产生深远影响。所谓后台业务集中处理就是将集中提入票据通过清分、扫描进行图像采集形成票据影像,利用OCR识别技术对票据要素进行确认,对需要处理的票据进行人工补录、自动验印、要素审核等操作,最后实现账务自动化处理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具体说就是中心运用票据自动清分机系统,利用计算机、清分机、电脑验印等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把目前各营业网点分散票据处理模式改进为集中票据批量处理模式,同时中心还将经过人行票据交换中心的跨行票据集中提入,然后中心将提入的系统内票据和人行提入的票据集中清分,同时生成磁码数据文件和票据影像文件。系统对合格的票据会自动记账,对有瑕疵的票据会转入人工审核。对于票面要素不全、印鉴不符、余额不足等的票据,若是本行票据则直接退回给相应营业网点;若是跨行票据,则经人行票据中心退回。
  图1商业银行票据集中处理中心处理票据流程图
  后台业务集中处理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后台业务处理中心的建设已经成为前台业务发展的坚实支撑。
  转账支票作为银行票据的一种,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支付结算手段。因此加强对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的审核和风险防控,保护客户和银行双方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部分银行通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了转账支票业务的集中处理,取得了业务集约运营、风险集中控制、业务布局优化和网点功能转型等初步成效。
  图2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系统体系结构
  该系统采用符合CORBA标准的InforBus分布式对象中间件平台作为系统运行基础,以“软总线+软插件”作为系统模型,引入电子影像替代纸质凭证作为帐务信息的载体,借助影像处理技术自动将支票影像信息转化为电子数据,实现了影像采集、票据审核、帐务管理、影像存储的全程自动化处理。
  一、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的必要性
  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实际上是将业务受理与业务处理相分离。集中处理,本质上是让柜面纯粹成为与客户沟通的渠道,同时通过建立专业的自动业务处理单元,实现业务处理环节的标准化、集约化。业务集中处理的原则,应优先将柜面处理复杂、专业化要求高的业务进行集中,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网点的业务处理的风险难度和专业性,提高业务处理效率,银行转账支票的集中处理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一)提升银行转账支票业务处理效率
  目前,银行的前台业务操作复杂,交易代码众多,涉及到多种业务和多种产品,个别专业业务还存在相对孤立,造成柜员进行业务处理繁琐,面临的风险点多。转账支票作为银行票据的一种,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支付结算手段,日常业务量较大,网点常出现客户排长队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不利于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模式下,银行转账支票业务经过网点前台人员的简单受理后,后续工作直接集中至后台业务处理中心进行流水线方式作业,前台处理环节得到简化,柜员工作强度降低。
  (二)集中控制银行转账支票业务风险
  在集中处理模式下,提高了审核的速度和质量,集中控制了审核的风险,规范了营业网点儿的工作流程,实现了银行转账支票的录入、复核和授权的规范处理,有效控制风险,减少了内外串通作案的可能。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业务利用随机抽取票据的形式,随机分配人员进行处理,大大降低了主观犯罪的可能,能将银行转账支票的业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提升了营业网点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在银行转账支票集中处理模式下,银行可设置综合柜员岗位,统一处理银行转账支票的集中处理业务,也就是说网点不需要配备全部岗位的雇员。在银行转账支票审核过程中的复杂业务由后台业务处理中心专业人员处理,从而优化网点人力资源配置和岗位设置。前台柜员只需对银行转账支票业务进行简单受理,审核其必备的要件,从而可以抽出更多精力挖掘客户资源与需求,实施针对性的理财产品营销,挖掘客户关系及其产品价值,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全方位提升网点的功能。
  二、转账支票审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源头风险控制体系
  目前,对银行转账支票的原始单据和证件的审核不严,无法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性,无法从源头上堵住转账支票带来的风险。有些银行转账支票业务集中处理后,前后台分离,前台负责审核原始单据的各个要素并将之扫描上传至系统后台,原始单据则保留在前台,后台仅根据上传的单据影像进行审核和会计业务操作。如果有瑕疵的资料上传至系统后台,被审核出存在问题,则原始相关信息会重新退回前台,柜员需重新沟通客户提交资料,造成人力和时间的浪费,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如果伪造的原始资料通过后台审核,则该业务会给银行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我们从银行转账支票发生的案件可以看出,导致案件的根本原因是不遵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违章操作。部分银行已经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实践中没有落实到位,形同虚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手配置不够。目前银行的人力资源较为紧张,往往出现分支机构的人员被抽调,同时被抽调的岗位有没有及时配备合适的人员,导致业务处理时人员空缺。二是,检查流于形式。定期定时的检查被视为常例,在检查过程中走马观花,不严格执行检查程序,使得一些案件长期得以隐藏。三是,内部控制信息技术手段滞后。目前,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信息化,而金融机构内部又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缺乏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主要表现在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面对各类专业繁杂的操作流程及繁忙的工作,柜员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深入细致的业务学习,对安排的培训课程有些网点甚至没有办法挤出人员参加。同时由于会计主管、营业室经理等岗位设置,使得一些业务骨干陆续转入运行管理岗位,从而出现了业务量日益增多,新业务层出不穷,前、后台业务骨干却日趋减少,操作人员素质逐渐下降的状况。加快培训业务人员和充分挖掘业务骨干潜力是解决银行转账支票业务集中管理的基础。
  
  (四)缺乏稳定的信息技术支持
  由于银行转账支票的集中处理依赖于稳定的信息技术和安全的网络环境。现有的程序的开发设计和应用上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还需进一步改进。一是计算机安全管理操作职责不落实,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人员未与操作人员严格分离,会计核算系统操作人员违规越权操作,个人密码公开使用等现象大量存在。二是信息传输网络的安全性无法保证,缺乏必要的防护系统和认证系统,犯罪分子通过修改计算机程序、篡改记账信息、利用他人电脑操作代码虚假收付,盗用银行资金。三是缺乏应急体系的建立,没有建立异地备份中心,在数据系统发生瘫痪时无法及时恢复,造成数据的破坏和丢失,给银行的业务带来不良的影响。
  三、银行转账支票风险防控对策
  (一)严格管理控制源头风险
  柜员收到持票人提交的转账支票及进账单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审查。一是,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要核查银行转账支票是否具有票据能力,即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2]。即是否本行出售的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否背书转让;支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止付等。二是,是否具备规定的格式。我国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9条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如不使用银行统一印制的支票用纸,该支票即无效。三是,支票记载是否得当、完全。如对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或缺记、记载了禁止性记载事项,该票据即无效。四是,印鉴是否真实有效。各国票据法均规定,支票必须由出票人签名方可生效。由于我国习惯使用图章,特别是企业、团体签发的支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印章。如支票上的印章系伪造,支票无效。需要检查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持票人递交的支票,支票背面是否作委托收款背书,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从以上四个方面加强对银行转账支票的审核,控制源头风险。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
  强化内部管理,使支票业务流程和操作达到规范化要求并落实到位,这是防范支票风险的屏障。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构建合理的支票业务内部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和整合业务操作流程,使办理支票业务的整个操作流程都有章可循,切实堵塞操作上的漏洞和消除隐患。各商业银行应本着对支票业务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实行监控的原则,严把机构人员市场准入关,将专业水平高、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的人员充实到支票交换岗位,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凡职责不到位,有章不循、有令不止,形成风险隐患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一是建立必要的职责分离。明确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整合、梳理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完善并强化其风险管理作用,务求覆盖所有业务环节和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二是规范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在内控制度层次上,改变将内部控制单纯视为对员工工作的一般要求的状况,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建立严密完整的分级授权体系,对业务进行不同层次的业务授权。在内控对象上,改变对员工控制制约较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较少的现象,确保内控能够涵盖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的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在内控岗位管理上,加强内部岗位责任制,力求岗位目标实施量化考核,重要岗位尽量单设,各岗位和部门相对独立,达到内控所需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所有部门都应共同参与对操作风险的管理[3]。三是加强岗位职责和业务权限的制约、制衡。要建立强化相互制约的柜面业务岗位职责,加强授权、分权管理,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不相容岗位的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必须分离,防范经济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力度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人力资源队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专项培养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理论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确保员工熟知业务流程和责任,减少由于业务不熟练导致的操作风险。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法规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计算机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政治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比赛等形式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二是,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腐墙,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及风险防范意识,稳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要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充实员工思想,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对领导干部特别要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水平、法律水平和反腐能力,让领导干部的行为示范作用带动和影响广大员工。
  (四)充分发挥信息系统支撑作用,开拓支票业务新领域
  银行转账支票业务集中处理后风险点的集中更有利于系统通过参数等进行强行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风险。充分认识风险监控系统并利用该系统对业务中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充实风险监控系统的风险预警点,提高系统筛选数据能力,逐步增加实时监控点,使该系统在事中、事后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6]。业务处理中心在业务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责任制,个人密码要定期更换,并依托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进一步优化业务集中处理平台的各项功能,进一步增强OCR的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支票自动化处理能力,减少系统报错次数。我们要以事前、事中的风险控制手段为主,进一步集中对风险的管理,通过将合规的审查渗透到业务处理的全过程中,降低风险管理的滞后性,防止系统瘫痪给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当前,各商业银行还应以银行网络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输电子信息,加快发展电子银行支付的步伐,尤其是电子票据的发展,可以有效杜绝假票风险。其次,继续推进支票直通车这款新业务品种的普及。通过支票直通车,支票受理方可以迅速确认支票的真實性,并当场完成存款账户资金的扣除;支票使用者购物时再也不用费时等待,而是可以当场提货或消费,同时无须担心是否超过了商业银行的支票清算时间,给客户带来了便利,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开拓支票业务新领域,进行银企直接互联,减少纸质支票的使用频率。依托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和企业的财务软件系统或ERP系统进行无缝连接,企业直接通过财务系统的界面就可以享受银行账户信息查询、下载和转账支付三大功能,银企互联既方便快捷又安全可靠,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的银企互联服务,除了采用与网上银行相同的安全机制外,还在转账交易中增加了“签名时间”字段,在所有交易中增加了“包序列ID”字段,增加多种先进技术手段,从而有效地防止黑客攻击、指令重复提交,有效维护了广大客户的切身经济利益。第四,依托银行信息系统,广泛推广使用支付密码器。这样可避免由于伪造印签、涂改支票内容给银行和客户带来资金风险。第五,推广“短信”通知服务。银行将付款支票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使客户及时了解自己账户上的资金走向,防止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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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刘潇,周韬,缪学田,等.数据集中背景下商业银行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研究[J].金融会计,2011 (06):22-24.
  [3] 谢妍霏.对商业银行柜面业务集中处理操作风险管理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1 (27):15-17.
  [4] 肖艺,李海文,李彦.商业银行会计业务处理模式变迁的操作风险及其防范[J].金融论坛,2009(06):11-13.
  [5] 姜兆.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的柜面操作风险[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 (06):34-36.
  [6] 雷蕾.基于内控视角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J].商业文化,2010 (08):18.
  
  作者简介:刘永(1973-),男,北京人,经济师,供职于北京农商银行,主要研究方向:银行票据审核。
  (责任编辑:李娜)
  


作者 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