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跨区域经营背景下的总分行管理机制变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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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城商行设立异地分行,实现跨区域发展,改变了以往的经营管理体系。在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城商行由于自身经验不足,在管理上面临着许多挑战。文章通过分析城商行目前跨区域经营的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为城商行跨区域经营背景下的管理体制变革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总分行管理
  一、引言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起来的。组建之初,城商行的经营区域被限制在单一城市。这种经营区域的限制对早期城商行的风险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城商行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跨区域经营成为城商行发展的内在要求。2006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正式拉开了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的序幕。
  城商行设立异地分行,实现跨区域发展,改变了以往在单一城市经营的管理体系,由总行—支行的二级管理模式转变为总—分—支的三级管理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城商行由于自身经验不足,面临着许多挑战。文章通过分析城商行目前跨区域经营的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为城商行跨区域经营背景下的管理体制变革提供一些建议。
  二、城商行目前跨区域经营的现状
  自2006年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第一家异地分行以来,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共有48家城商行设立178家异地分行。
  当前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设立分行的区域集中。大部分城商行设立分行集中于长三角、环渤海以及珠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中心城市成为城商行设立异地分行的首选地。这些城市的经济总量大,经济增长迅速,能为城商行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支撑。
  第二,城商行在省内设立的分行数量大于在省外设立的分行数量。如南京银行目前有5家省内分行,3家省外分行。这是城商行基于稳健经营的考虑。省内具有相似的地缘文化,经济联系也更紧密,容易为当地的居民和企业所接受。作为跨区域经营的尝试,更容易为城商行的跨区域经营总结经验,各家银行基本上实行先区域发展后向全国发展的步骤。
  第三,目前银监局暂停了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审批。由于城商行过度的扩张,其风险管理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2011年发生的齐鲁银行票据诈骗案,表明部分城商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足。2011年上半年,各地银监局基本暂停了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审批。
  三、城商行跨区域经营所面临的问题
  城商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自身实力不断增强。一些实力较强的城商行逐渐实现了跨区域经营,为其自身发展增强了活力,扩大了规模,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商行在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跨区域经营后,异地分行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中国银行业产品的同质化非常严重,各家银行基本没有自己特色突出的产品,直接导致各家银行之间的竞争限于较低的层面上。同时,城商行设立异地分行的区域较为集中,基本都是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经济总量较多,经济发达的城市设立分行,这些本身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随着城商行的加入,将进一步加剧同业之间的竞争。
  其次,跨区域经营后,城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城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其发展速度,这是监管层最为担心的问题,也是跨区域经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去年以来城商行出现的案件,表明城商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急需提升。城商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后,在分行层面上需要重点解决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问题。
  一方面,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后,大部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其管理的链条拉长,增加了操作风险和各种案件发生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城商行对异地区域的企业的了解不如对本地企业了解的全面,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进而出现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增加。
  再次,跨区域经营后,银行的经营管理成本增加。大部分城商行在成立异地分行之后,都设立了一级管理部门,增加管理人员。这增加了管理费用和运营费用。同时由于城商行在其他地区的品牌认知度较低,需要异地分行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营销和宣传。管理成本的大幅增长,将制约城商行效益的提高。
  第四,城商行的人才竞争处于劣势。人才是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最宝贵的资源,城商行大多处于地理位置偏僻、信息相对闭塞、人文环境较差的中小城市,并且员工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很难吸引到足够的优秀人才从事经营管理、产品研发等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商行的可持续发展。
  四、城商行跨区域经营背景下的管理机制变革
  银行管理体系的设置,应着眼于控制风险、增加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最大化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收益。城商行在跨区域经营之前,实行的是“一级法人,二级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对于城商行在本地城市经营并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实现,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城商行的发展。城商行原来的“总—支行”管理模式必须向“总—分—支行”三级管理模式转变。在管理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多了一层代理关系,可能会造成潜在的效率低下、风险上升的问题。在实行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体制后,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首先,风险管理方面,加强总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分行的风险管理,应设立直属于总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管理的垂直领导。强化对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管理。
  其次,集权与适度放权。总行负责对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考核,分行应有适当的人事任免、人员招聘、区域内业务发展政策的制定等权利,分行可以根据当地市场的特点,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制定各自特色的政策、研发各自特色的产品,总行审批即可。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分行的积极性,可以根据当地市场特征进行产品创新,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同时,为提高业务流程的效率,应对分行进行适当的放权,并非所有的业务审批都由总行负责。应把总行从具体的业务操作与审批流程中解放出来,更好地发挥其政策制定和管理全行的职能。
  第三,应建立完善的严格的问责机制和业绩激励机制。完善的问责机制,是保证分行主要管理人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关键。只有更具竞争力的业绩考核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以更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第四,人才培养机制。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城商行中来。
  第五,近年来,城商行的快速发展与其两级管理体制密不可分。在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后,一方面,应对当地市场的分支行进行资源整合,适时设立当地市场的一级管理部门,以便对当地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也可以把总行从具体的审批流程中解放出来,更好地发挥总行的全面管理职能。比如,宁波银行设立了宁波地区一级支行、北京银行设立了北京管理部、徽商银行设立合肥分行等。
  同时,由于“总—分行”的二级管理体制,具有制度上的优势,能够有效地提升效率,因此,城商行可以在金融创新活跃、金融资源充沛、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直属于总行的支行,为城商行的异地扩张提供支持,实现城商行的战略发展。如北京银行在设立北京管理部的同时,也设立了直属于总行的中关村支行、商务中心区管理部以及郊区管理部。
  五、结束语
  城商行在跨区域经营的过程中,对分行的管理是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选取什么樣的管理模式、内控制度如何完善、风险管理如何强化、经营管理成本如何控制等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会为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提供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城商行目前跨区域经营的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为城商行跨区域经营背景下的管理体制变革提供了一些建议。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需要在不断完善中缓慢前行。
  参考文献
  [1] 甘霖.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利弊分析[N]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4.
  [2] 刘久彪,杨晓东.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问题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1(7).
  [3] 桂蟾.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J].财贸研究,2009(4).
  [4] 姚建军.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分析[J].南方金融,2008(1 ).
  [5] 张雯.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特点调查[J].中国经贸导刊,2010(14).
  
  作者简介:王为鹏(1980-),男,山东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目前供职于南京银行。
  (责任编辑:刘琦)
  


作者 王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