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嵩明县农行实施「三农」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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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评估嵩明县农业银行“三农”改革成效,充分反映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改革和“三农”金融服务存在的不足、外部环境制约,提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改革和“三农”金融服务的改进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嵩明县支行对嵩明县农业银行的“三农”情况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我行是农总行及云南省分行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纳入“三农”条线管理的县支行,是农行云南省分行21家重点推进县域支行之一,根据上级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要求,现将我行实施“三农”改革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根据调研课题的要求,在分析讲座的基础上,嵩明支行成立了调研小组,由分管的纪检组长任组长,综合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同时确定了执笔人。与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调研提纲,确定了调研计划和调研方式。
  调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首先,根据调研课题,与县农行的支行领导、中层干部一起开展了讨论;到基层支行详细了解业务开展情况;对费用开支情况,与农村信用社进行比较;小组讨论调研得到的观点、存在问题、政策建议;撰写文稿。
  二、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管理体制实施情况
  嵩明支行是一级经营支行,是农行云南省分行重点推进县域支行之一,被省分行直接监测管理经营状况,由农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直接管理。
  (二)“六个单独”运行要机制实施情况
  1.资本管理方面。目前上级行已对嵩明支行实行经济资本考核。
  2.信贷管理方面。上级行对嵩明支行的信贷管理实行授权管理,对客户授信、贷款的担保、客户准入及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等方面上级行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办法,落实执行情况较好。
  3.会计核算方面。嵩明支行具备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并能自动生成单独的核算报表。
  4.风险管理方面。嵩明支行已按规定提足风险拨备,上级行对呆账核销有严格的内控制度,近两年未进行呆账核销工作。
  5.资金管理方面。嵩明支行资金均在系统内上存,无资金拆入情况。目前无上级行向嵩明县域发放贷款,由嵩明支行承担贷后管理职能情况。
  6.激励约束方面。由于是云南省分行重点推进县域支行之一,云南省分行对重点行进行绩效工作及费用考核,同时直接管理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对嵩明支行进行综合考核,并制定有符合“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现状的考核办法及考核经营指标。
  (三)经营范围合规性方面
  嵩明支行无跨县域存贷款业务情况,其法人客户贷款主要投向嵩明县境内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工商业等领域,个人经营贷款主要投向嵩明县境内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投向嵩明县境内居民的生活消费领域,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投向嵩明县境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涉农贷款按照人行涉农贷款分类统计制度规定进行分类,分类真实。
  三、实施“三农”改革措施的效果
  嵩明支行在实施“三农”改革措施后,在政策上得到上级行的倾斜,在嵩明县金融机构中存贷款市场份额得到巩固,2009年末在全县金融机构中存款市场占比为37.46%,贷款占比为22.24%,2011年9月末在全县金融机构中存款市场占比为39.26%,贷款占比为35.56%,分别提高1.8和13.32个百分点。在金融服务方面,嵩明支行在暂停多年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后,于2009年开始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拓宽了信贷投放渠道,切实履行了支农惠农社会责任,使其在嵩明县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地位和支柱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嵩明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农行嵩明支行的盈利能力逐年增加,2008年实现利润-383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2709万元,2010年末实现利润3850万元,2011年9月末实现4514利润万元。
  在经营风险方面控制方面,不良贷款余额得到控制,2008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463万元,2009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846万元,2010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851万元,2011年9月末不良贷款余额为864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0.57%。在管理费用方面,由于业务发展较快及上级行倾斜,2008年管理费用开支1740万元,2009年管理费用开支2287万元,2010年管理费用开支2508万元。
  四、实施“三农”改革措施政策支持效应
  在实施“三农”改革措施后,嵩明支行在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方面得到了减免,累计减免31万元,对所得税、监管费用的减免情况,因由上级行列支,具体情况不清楚。对存款准备金率现执行人行缴存标准,统一向上级支行缴存。
  五、农行实施“三农”改革和对“三农”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不足
  在调研中,我们认为农行所谓的“三农”改革,至少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
  (一)商业目标和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冲突
  “三农”业务是具有政策性色彩的业务,因为它成本高、风险高、手续繁琐,从纯粹的商业角度来看,是一项“亏本”的买卖。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又是上市公司,追求回报最大化,以回报市场和股东,是上市公司的生命力所在。
  由于商业目标和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着冲突,就不可避免地体现在具体的业务中,主要表现为:对于收益较好的公司贷款业务,或房地产贷款等业务,基层银行趋之若骛;对于惠农贷款等“三农”业务,则在发展上态度比较消极。
  (二)对“三农”业务的定义粗泛、落后,脱离了社会实际情况
  从嵩明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基层农行的“三农”业务是以“惠农卡”为主要产品代表的业务,这项业务的通常称谓是“小额农贷”。这项业务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产品同质化太严重:这项业务与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同出一辙,没有什么分别。而且农行与信用社对同样的农户分别评级、分别评估、分别授信,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
  对于“三农”的理解简单、导致产品设计、考核的简单:在产品设计者的认识里,认为“三农”业务就等同于“扶贫贷款”、等同于小农经济的春耕贷款、烤烟贷款,对于现在的农村经济、农民从事的经济活动缺乏了解,所以不能很好地给力于“三农”经济。
  六、实施“三农”改革措施的外部环境制约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制约“三农”改革措施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
  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将更多的工作重点放在了招商引资上,放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上,对于零散的“三农”业务,地方政府在实质上的兴趣不高。
  银行发展业务的积极性不高:银行是经济活动单位,以效益为中心来开展工作,所以对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小的业务先天性的不感兴趣。“三农”对银行业务的认同度不高:由于产品设计简单、落后,导致了”三农“对这些银行产品的认同度不高。
  七、对实施“三农”改革措施的建议或意见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来改进“三农”服务。
  (一)应该准确厘定“三农”业务的定义和范围
  这些年来一直发展“三农”业务,但什么是”三农”业务,一直都存在着定义不清晰的问题。由于定义不清,造成了银行的产品设计不精确,也造成了考核标准不明确,同时对这块业务的奖励、扶持也达不到效果。
  (二)产品设计要符合“三农”实际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三农”经济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主要体现为:
  “三农”经济的结构性差异很复杂:从发展阶段上来看,有些“三农”经济还处于解决温饱的阶段,有些则处在小康建设阶段,有些则现代化和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从结构来看,有些“三农”经济还在是以家庭为单位,有些则已经进入合作社阶段,而有些则已经进入规模集团化阶段;从产业来看,现在已经很少有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了,很多都在从事经济产物种植,比如蔬菜、花卉、苗圃,甚至有些已经在从事出口订单种植,有更多的农户则已经不再从事与农业有关的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各行各业;从经济形式上,有些在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有些在从事资金密集型产业。
  如此种种,都在彰显着“三农”经济的丰富多样性。但一般来说,具体到每一个地方,都会有相对集中的经济形式和经济特点,所以我们认为银行发展“三农”业务,应该是上級给政策,基层根据自己的地方实际来设计产品。而不是像现在的由上级统一设计产品,再由下级来推广。
  (三)地方政府应该重新回归到政府职能上来
  从这些年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将更多的工作重心放在招商引资、城市化上,政府的角色淡化了,商业色彩却越来越浓重了,甚至出现了与民争利的不和谐现象。政府应该重新回归到管理、服务、引导等为人民服务的职能上来,真正的以人民的利益为最大的政绩上来。
  八、需要人民银行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从人民银行的职能来看,在支持“三农”的业务发展中,农行希望人民银行提供的报务和支持主要有:
  (一)存款准备金支持
  是否可以将支农部分的贷款从信贷规模管理中剔除出来,将支农部分的资金不纳入存款准备金管理,即将这部分资金相应的存款从存款准备金缴存基数中给予扣减,应缴存款准备金=人民银行全科目应缴存款准备金存款基数-支农贷款/75%。
  (二)征信系统支持
  目前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甚至各家银行都在对农户的信息进行收集、评级、授信,这部分业务涉及的客户众多,信息量大,工作量繁重,是否可以由人民银行统一建设一个农户的信息系统,这样不但权威,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牵头争取、组织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三农”贷款是政策色彩非常浓厚的业务,没有政策、资金支持是难以为继的,为此,人民银行负有信贷管理职能,因此希望人民银行能够牵头组织,以争取、落实国家的相关扶持政策。
  


作者 张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