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阶段我国政府部门对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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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就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内容进行了阐述,并重点讨论了政府部门在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上面所采取的政策,并特别阐述了指标分析的内容和其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监管 监管政策 指标监管 存款保险

众所周知,依据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3 年 3 月设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其对我国银行业实施监管,维护我国银行业的合法、稳健的运营。特别是由设立在委员会内部的银行一部、银行二部、银行三部和银行四部来负责对银行机构进行监管。其中,银行一部负责承办对大型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政府部门对整个银行行业的监管关系到我国对金融业风险的控制,也关系到整个银行业的稳定,更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安全、健康、稳定的发展。如果对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业的监管的缺失或是不到位,则会带来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一、现阶段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目的和内容

1.一般来说,每一个国家的政府会出于以下目的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一是出于维护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二是出于对公民储蓄的保护;三是出于达到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四是加强政府对资金流向的引导作用。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负债运行的特殊行业,这种特征使得全社会对整个银行业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公布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八大类。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监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有关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

我国商业银行着力建设支持全面风险管理的「五大体系」:一是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建立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行业监督和外部监督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管理风险的综合优势。二是风险管理岗位职责体系。对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管理风险的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流程化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奖罚使之落到实处。三是业务和管理流程体系,完善并落实覆盖每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的操作管理流程,使每项业务和管理行为都按流程操作,并保持业务的灵活性,从而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四是风险管理工具体系。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指标与检测体系、方法与策略体系、行为与规范体系、监督与奖罚体系。五是风险考评奖罚体系。完善与员工薪酬、职位晋升密切相关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和奖罚机制,严格考核各级经营管理者管理风险的绩效,视风险管理成效兑现奖罚,使有效控制风险者得到激励,制造风险者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

三、国家法律层面上的监管法律法规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目前从法律层面上讲,我国人大于 1995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其中关于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的具体章节在第六章,明确了银监会可以随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要求其报送相关会计报表。在 2003 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中,规定了监管部门可以对商业银行设立和变更事项进行审批,在营运过程中监管和对查出问题银行进行处理。

四、对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政策分析

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当中,要对一些重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这部分的指标当中相当大部分的指标是《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以保证能够达到监管目标。这些指标主要有五大类指标。其中,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性比例、存贷比、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效益型指标包括:净利润、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净息差、非利息收入占比、成本收入比;资本充足指标包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资本扣减项、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表外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指标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这些指标性的政策工具既能够使商业银行进行自查自纠,衡量自身经营业绩、控制风险,又能够使政府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当中制定硬性标准,维护公众利益,达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五、加快推进存款保险的制度建设

为了保护公众储户的利益,也为维持他们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心,防止因为银行挤兑和个别银行出现问题而带来的社会恐慌,作为对商业银行监管的有力补充,世界各国普遍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是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组织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或一种保险机制,由其作为投保人按一定的比例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其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频临倒闭时,由保险机构提供救助或直接向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存款,以维护银行信用和稳定金融秩序。

参考文献

[1]易纲,吴有昌.货币银行学[M].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黄达.金融学[M].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满意(1980-),山东聊城人,硕士研究生,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

(责任编辑: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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