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交易模式实例分析

作者
作者

  摘要:近年来,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服务于碳排放交易的金融业务和衍生产品应运而生,成为世界各国金融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作为全球碳市场最大的碳资源国家,无疑将成为国际碳金融市场上重要的参与者。探索性地提出了四种种碳金融交易模式,分别是:信贷支持模式、项目支持模式、解决方案平台模式、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在介绍这四种模式的基础上,运用实例加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碳金融;中国商业银行;交易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171-02
  
  1、信贷支持模式
  
  低碳信贷,顾名思义,就是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基础上融入低碳概念,将原有绿色信贷模式进一步专业化为两个低碳信贷体系:一个是低碳企业贷款,进一步加大低碳产业、低碳企业规模化信贷的投放力度;二个是CDM下CERs贷款,借助全球碳权交易市场发展平台,对CDM项目下CERs进行贷款。低碳信贷立足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尤其是为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由于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基于项目的交易,我国商业银行更多参与的是依托CDM的金融业务,在该信贷体系下,CERs是CDM项目下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联合开展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发达国家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在开展的CDM项目下的CERs贷款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协助项目开发商进行开发、注册、交易,项目开发商向兴业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兴业银行审核后,提供融资方案。其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此外,兴业银行还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了节能减排设备制造商增产信贷模式、节能减排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模式、公共事业服务商信贷模式等多种运作模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领军者。在节能减排设施制造商增产信贷模式下,融资企业为节能设备制造商,节能设备制造商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以后,为扩大产能向兴业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兴业银行审核后,提供项目融资方案。同时,兴业银行也提供了节能减排设施供应商买方信贷模式,即节能设备制造商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后,买方向兴业银行提出信贷融资申请,兴业银行对项目技术和企业综合实力进行审核,提供融资方案;而公共事业服务商信贷模式的实施会扩大公共事业服务商的服务领域,从而进一步扩大我国碳金融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项目支持模式
  
  项目支持模式要求商业银行介入项目的全过程,除了提供项目融资之外,还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协助国内企业寻找国外CERs的购买方等服务。其整个流程可概括为:前期,以CDM咨询收入为切入点,开展CDM项目开发业务;利用商业银行遍布各省市区的营销资源,筛选适合进行CDM项目开发的目标客户,锁定重点目标;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整个项目的设计、立项、注册、监测、核查、CERs签发等全流程。
  首先,在项目融资方面,商业银行应界定该项目是否符合CDM项目经济要求和额外性要求。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融资目标锁定在那些已经获得CDM项目的企业或具有获得CDM项目潜在实力的企业,这样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小。其次,在项目咨询服务、协助国内企业寻找国外CERs的购买方等服务方面,中国企业作为碳排放权的出售方在与欧洲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往往缺乏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项目了解;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方面的优势,为企业联系潜在的CERs买家,充当政府和项目的财务顾问,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
  以兴业银行为例,2005年,兴业银行通过论证,认为梅州二期垃圾填埋场沼气利用项目符合CDM项目的经济要求和额外性要求。兴业银行即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CDM两种模式融资贷款720万人民币,期限3年。该项目不仅使合同能源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得到了沼气发电收益,而且又得到了CDM认可的碳减排量收益近200万美元,其中CDM碳排放交易收益为项目新增加现金流近50%。而兴业银行支持企业利用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发电,既符合我国政府提出的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项目直接收息效益和CDM碳交易衍生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效益。
  浦发银行也不乏这样的实例。2006年下半年,上海市政府就中国第一个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委托招标时,在浦发银行的密切配合下,浦发银行帮助由中国大唐、上海绿色能源、中广核和中电国际组建的联合体,在激烈的竞标中成功胜出。其后,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东海风电”)宣告成立。当时,东海风电自有资金4亿多元,尚需资金18.9亿元。但通过CDM,该项目每年能获得近2400万元。在东海风电这个项目中,浦发银行从最开始的竞标到应收账款质押,全程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参与。在企业已经实施了CDM项目的情况下,浦发银行提供了新的服务——以CDM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发放贷款。在高达18.9亿元的融资中,浦发银行除了传统融资外,有一部分就是以东海风电每年CDM项目这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予以贷款。这种创新不仅为银行带来了更多收益,同时也带来了企业高效的发展。
  
  3、解决方案平台模式
  
  解决方案平台模式是指商业银行为了在碳金融业务领域最大限度地扩大中间业务收入,而进行的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模式。纵向一体化中主要分为前向一体化及后向一体化。所谓的前向一体化即指替代或部分替代CDM项目前期咨询中介的职能,即在CDM项目还未确定之前由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的服务,在CDM项目已经启动时充当联系项目方和投资方的中介;在一项CDM项目中,银行可以充分发挥其信息全面,资源广厚的优势,为CDM项目发起人(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或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联系资金及技术,为减排成本较高的发达国家或企业寻找“核证减排量”(CERs);其中中介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项目财务顾问,凭借信息和渠道优势,在一级市场上协调碳交易各方关系,撮合交易成功;二是在构建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而后向一体化是指替代或部分替代CDM项目国外合作方的职能,CDM的核心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s),从而履行这些发达国家自身的减排义务,而商业银行在发展后向一体化时可以为CDM项目提供资金或者充当中介引进技术支持。
  以浦发银行为例,浦东发展银行率先抢占市场在国内银行界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到了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CER买卖双方已成功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作为我国首家开展碳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的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充分利用其信息渠道及专业化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及信息,从而在其中获取利润,可见其在逐步专业化的同时也越来越注重中间业务的参与。除了传统的授信业务外,也逐渐开始开发多种盈利模式,并且以无形资产盈利代替原来的有形资产盈利,在节约了盈利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盈利效率。而以浦发银行为代表的众多商业银行也在积极构建自己的一,二级交易平台,取代交易所的职能。进一步扩充中间业务,在完善我国碳金融市场体系的同时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中的作用,逐步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在碳金融博弈中的业务能力,提高国际碳金融体系中我国的地位及话语权。
  在后向一体化中主要以兴业银行为主要代表。兴业银行按照传统的融资及授信业务模式为项目业主方提供基于CDM的项目贷款(包括传统的项目资产抵押和创新的收益权质押)及流动资金贷款,也向交易所机构和碳排放配额的买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贷款利息为主要收益来源。在对新都酒店节能改造这一项目中,兴业银行不仅对项目提供了融资方案。还寻求节能服务商为客户提供能效服务与工程改造,进行节能减排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客户无需出资金,只需将节能效益部分与节能服务商长期分享,从而大大降低了客户的成本与风险。合同完成后,高效的节能设备为客户所有,这种一举三得的模式为我国碳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4、開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碳排放权属于排污权,它是指合法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利。《京都议定书》列定的三项开创性合作机制之一的CDM,即允许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CDM项目经核证的减排量实行境外减排,架构起国际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借助这个无形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形的碳货币可以在不同国家、不同项目和不同企业之间流通,流通中的碳货币不断增值促成了碳金融产品的形成。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交易规模显著增长,仅仅几年时间碳市场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引起了全球各国的重视。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两种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类型,即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市场和以配额为基础的配额交易市场,推动了国际碳金融的发展。
  由于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配额为基础的配额交易市场,并且结合“二氧化碳”正成为银行理财市场的一大热点这一现状,我国的商业银行不失时机,及时的推出了“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从而更加促进了我国碳排放权的配额交易市场的完善。
  2007年,深圳发展银行正式推出国内第一只“二氧化碳挂钩型”本外币理财产品,挂钩“欧盟第二承诺期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该产品与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的价格挂钩,但并不直接投资于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该产品是运用前沿金融创新工具获取较高收益,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让投资者获得期货合约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最大收益。与此同时,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上海分行也分别公开发售“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该产品系国内注入“控制全球变暖和温室气体排放”概念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在外汇理财领域引领大众在关注投资收益的同时,关心环保及社会公益,倡导投资者收益与社会公益双赢的理财新境界。
  
  5、结 语
  
  通过上述对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交易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交易模式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还较少,交易模式也有待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行动起来,进行碳金融交易模式的创新,包括结合节能减排项目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贷款,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大力发展碳交易代理、融资担保、咨询等中介业务,积极参与托管碳基金业务,优先发展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等。开拓创新碳金融交易模式,可为商业银行营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其业务结构,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长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清马,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业务的策略研究[J],金融与低碳经济,2010,(6)
  [2]杨涛,碳交易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J],西北大学学报,2010,40(3)
  [3]邹颖,影响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因素分析和政策建议,绿色金融,2010:255
  [4]万莎,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及其经验借鉴[J],绿色金融,2010:255
  [5]张璐阳,低碳信贷一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性研究,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2010,(4)
  [6]王倩,李通,王译兴,中国碳金融的发展策略与路径分析,社会科学辑刊,2010:188


作者 殷丽秋 史德真 李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