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县委书记文章「被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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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高度雷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富县方对此回应称,该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某也不知情。但 2 天后,富县方表示县委书记李某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抄袭」事件做出深刻检讨和反思。

@富县县委书记李某:我完全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以此为戒,深刻反思,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学习和干事。

@老虎队:现在写材料大部分都是从网上摘抄一些,再加上一些自己的工作情况写成,是通病,应该下大力气去治。

@乔杉:现实中确实存在领导文章「被署名」现象,很多领导发言、领导文章,并非领导本人所写。但文章「被署名」的领导就无辜吗?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