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挺纪亮剑「精准」护航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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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以来,射洪县纪委监察局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

迄今为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9 轮,巡察 30 个乡镇、2 个街道办事处、82 个县直部门、136 个行政村,座谈贫困户 837 户、非贫困户 289 户、村两委干部 285 人,对 152 个问题实施「精准直击」,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组建「巡察别动队」

2016 年初,射洪县抽调「精兵强将」30 人(次)组建 6 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别动队」,每队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在脱贫攻坚监督检查中发挥了「尖兵」作用。

「巡察别动队」在脱贫攻坚巡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扶贫移民、财政审计等多方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为监督检查提供信息支持。

采取督人与督事相结合的方式,既重点巡察帮扶措施、资金投入、异地扶贫搬迁、增收目标等「事」的进展情况,又重点巡察党委、纪委(纪检组)、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农技干部、村两委干部等「人」的履职情况,确保问题发现无遗漏零死角。

坚持实施「月交叉巡察制」,即按照「月轮流、互交叉」的模式,由脱贫攻坚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签确定当月被巡察对象,各巡察组每月轮流交叉对其他 5 个巡察组上月巡察过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再次巡察,及时发现遗漏问题和新问题。坚持实施「巡察回避制」,在巡察过程中避免巡察组成员巡察自身所在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有效防止事前跑风漏气和人情干扰。

实施「深入村社(户)暗访—座谈村两委干部—查阅村两委和乡镇资料」的倒查行动,既重点暗访座谈贫困村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又随机调查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实现倒查多层次、全覆盖。

今年来,共查找扶贫项目程序不规范或进展缓慢、精准识别不严格、驻村帮扶不落实、村干部尽责不够等 9 大类问题;党委主体责任不清、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到岗率不高、帮扶跟进效果差等 21 类子问题;某村干部违规将亲属纳入贫困户,某村「第一书记」未做到完全脱产,某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等 152 个具体问题,摸排问题线索 3 条。

全面问责不留情

按照「群众反映已查实的问题全面问责、巡察发现已核实的问题全面问责、大数据监管平台发现并核实的问题全面问责、巡察组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全面问责」的「四类问责」原则,对落实脱贫攻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采取 ABC 分类法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实施分类处置。对 A 类普遍问题,采取发送监察(检查)建议书、责令整改、谈话函询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法进行处理,促进立即整改;对 B 类个别问题,采取教育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进行处理;对 C 类典型问题,根据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意见移交相关纪检室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查处脱贫攻坚方面典型案件 5 件 5 人,约谈 2 人,问责 7 人,制发通报 4 期,发出监察建议书 1 份,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 132 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强大震慑。

建立「反馈-整改-回头看-整改」闭环体系,做到实打实逗硬整改。县纪委下发整改函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扎实整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形成整改报告于 5 日内报送县纪委;县纪委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跟踪问效,凡整改不到位或不按期完成整改的,由县纪委对其进行谈话函询,并责令其重新整改;责任单位对县纪委「回头看」提出的意见进行再次整改,确保问题全部办结销号。今年以来,共下发限时整改函 75 份,责成 42 个乡镇和部门整改问题 128 个。


作者 潘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