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心安理得」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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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年 3 月,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了 7 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晓钟村党支部书记胡生秋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 年,胡生秋及晓钟村村主任吕才清、村务助理蒋大干违规决定以村民龙某某、朱某某 2010 年修建的房屋及肖某某、朱某某、喻某某 2011 年修建的房屋套取该村 2012 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5 万元。胡生秋分得 1160 元、吕才清分得 1200 元、蒋大干分得 1200 元。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为增收 拿危改项目「设局」

「时间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今年的收入还没得着落,大家想想办法。」2012 年 4 月,一次村委会上,胡生秋一脸愁容,让大家支招。「今年的扶贫危房改造项目马上要实施了,一户可以申报 1 万元补助呢。」蒋大干说。

胡生秋眼前一亮,计从心来。可以去申报补助,补助款下来可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争取奖励,剩余的还可以用作村上开支,一举两得。吕才清马上附和:「3 组的老肖、老朱他们几家,去年才修了房子,用他们的房子去申报没问题。」胡生秋最终拍板:以他们名义申报补助,资金下来后每家发 500 元作为补偿,大家一起做他们的工作。

之后,胡生秋等 3 人将 2011 年修了房屋的肖某某、朱某某、喻某某和 2010 年修了房屋的龙某某、朱某某 5 户「请」到村委会办公室,「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他们对这 5 户村民说,你们已经修了新房并不符合今年危房改造项目的条件,但是村上准备以你们的名义申报危改项目资金,并用你们的新房接受验收,申报下来的资金作为村集体非税收入上缴,你们每户还可得 500 元「好处」。

5 户村民最终答应了胡生秋等人的条件。在后来房屋验收过程中,胡生秋等人又谎称房屋是 2012 年新修房屋,通过了验收。2012 年底,5 万元危改补助资金拨付了下来,胡生秋等兑现了肖某某等每户 500 元的「承诺」,2 万余元上缴财政,剩余的留作村上使用。

知违纪 仍明知故犯出「歪办法」

「明明知道套取国家资金是违纪行为,他们怎么就干得这么心安理得呢?」广安区兴平镇纪委书记白盾回忆起查处胡生秋等人时的谈话,很是痛心。

2017 年 8 月,接群众举报,广安区兴平镇纪委遂对胡生秋等村干部冒名申领危改资金问题展开调查。在对肖某某等 5 户外围取证时,他们承认了村上以他们名义申领 5 万元危改补助资金的事实,在问及是否得了 500 元「好处费」时,他们回答:「得了的,村干部叫我们这么做的。」

锁定了违纪事实,调查组就对胡生秋等 3 人展开调查谈话。

「胡书记,有人举报你们用不符合条件的农房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有没有这回事?」

「有这么回事。」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身为村支部书记难道不知道这是违纪行为?」

「知道,我们也是没办法,当时村上没啥收入来源,就想了这个『歪办法』。都是为了工作嘛,反正又没把钱揣到私人腰包,不算多大错。」胡生秋的态度让调查组成员吃了一惊。

「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作为一名老党员、村党支部书记,你的纪律意识怎么这么弱呢?」调查组成员义正辞严地批评道。

随后,调查组调取村上账目,查证核实 5 万元资金去向。在查账过程中,一张 3560 元的票据引起了调查组的警觉。除票面上开具误工费外,还多了一段房屋验收误工补助的说明文字,列出了领取误工费人员名单,整张票据出自一人笔迹。随即,调查组派人找到领取误工费人员进行核实,他们均表示没领取这笔费用。事实面前,胡生秋等 3 人如实供述了私分 3560 元的事实。

「都是自己纪律意识太弱了,总以为因为工作打『擦边球』犯不了多大错,心存侥幸,其实是大错特错……」受到纪律处分,胡生秋懊悔地低下了头。


作者 何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