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卷宗,倾注人性「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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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我没有揣进自己的口袋,都是村两委集体决定把钱用于了通村公路改建……」一次处分前的审理谈话,村支部书记老李一开始便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我已转隶一年多,一直从事着案件审理工作。这个工作虽然不能直接与违纪违法人员开展跌宕起伏的攻守「对垒」,但审理环节却是整个案件是否能顺利「扫尾」的一个关键点。这一次审理谈话让我记忆尤为深刻,它让我「抛开」手中冰冷的卷宗,对「扫尾」有了新的认识。

根据证据材料显示,被谈话人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编造虚假资料套取国家耕地地力补贴资金,这些钱没有被谈话人据为己有,而是经过村两委集体决议后,用于了通村公路改建。被谈话人片面地认为这是集体决策的,是集体行为,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自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卷宗里的证据确凿、事实客观准确,没想到遇到这样的一个上来就狡辩的对象,我更是习惯性地把谈话声音提高了几分贝。

见谈话并不顺利,室主任把话接过去说:「老李,你入党快三十年了,当村干部也有二十年了。二三十年来,你为村里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组织对你是信任的。但如果你看不清形势,把自己犯的错误推卸到集体的头上,那就是你没有意识到错误的根源在于你们自身。遇到事情就推脱,像你这样,组织以后还如何信任你,又如何赋予你重任呢?」

老李沉默了好一会儿后,眼睛朝下,低声问到:「会开除党籍吗?」此时,我能感觉得到他对党籍和名誉还是很在乎的。

于是,室主任接着说:「纪委办案的初衷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那些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真心改过的人,我们会依规依纪从轻处理。而你,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却没有知错认错的态度,所以,我们就不能适用从轻处理的规定。」

「当时我觉得没有把套出来的钱揣到自己包包里就没得问题,所以出于好心却办坏事儿,编造了假资料套取国家的钱。唉!我这次真的知道错了。都怪我纪律、法律知识学习得不够啊!」老李流露出羞愧的表情,开始自责和检讨。

心里的疙瘩一旦解开,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十分顺利。老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诚心接受组织处理。后来,经过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老李党内警告处分。

经过这次审理谈话,让我对审理工作有了重新的认识。对证据材料的审核把关固然重要,但案卷毕竟是冰冷的,而处分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讲却是「火辣」的。

如何让「火辣」的处分幻化为「柔和」的温度呢?我认为:在审理工作中不仅要对案卷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核,同时应对受处分人倾注更多的人性「温度」,使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与处理结果之间的关系,用组织的关心和保护去教育挽救违规违纪人员,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作者单位:遂宁市船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陆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