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考县长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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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虽努力推行「县长考试」垂 20 年,但绝大部分县长,仍是军阀政客私情荐举之产物。

1927 年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即着手推动县长考试,试图以考试录用,取代泛滥成灾的私人荐举。按孙中山的观点,县政乃国家基石,须「以县为自治单位」,民权方能有所依托,「主权在民」才不至于成为空文,县政自治成败的关键,又在于县长能否得人。

当时的县长考试,分笔试、口试两大部分;总分 100,笔试 80,口试 20,60 分为及格,难倒了一大片应考者。1937 年,四川举办首次「县长考试」,应考者 467 人,实际参与考试者 428 人,超过 60 分及格线的只有两人,另有 7 人的分数超过 55 分而不足 60 分。

四川县长的考题

当时的笔试,重在考察应试者对地方治理、县政建设的个人理解,其大致面貌,可参考 1937 年四川省县长考试试题,总的分为国文、法纪、经济、教育等几个大类。

笔试对国文的考试非常看中,分为论文和公牍。如果说论文「文翁治蜀教化为先、武侯治蜀信赏必罚,施之于今,以何者为宜论」还是属于传统策论的话,那下面这题就完全是在模拟处理实际问题了——四川昨年夏旱冬干,本春民食将感缺乏应如何救济,试就一县范围拟具治本治标办法呈报省府鉴核文。

此外,当县长还要熟悉法律法规,但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方面的试题让当时的大部分应考者「头疼」。

1937 年的四川县长考试中,就考过「保安处分与刑罚有无区别?其目的安在?」以及「某县政府误将私人之庙宇认为公产,充办学校,经业主提起诉愿并诉愿之结果,仍维持原处分,业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问可否同时附带请求损害赔偿?又于判决撤销原处分后,是否可根据原未附带请求损害赔偿为理由,再向行政法院请求?」有人说,这些题目的难度都快赶上于今天的司法考试了。

经济工作历来是县级政府的重中之重,要当县长,自然要对发展经济有自己的理解和方略,如果说「如将来地方税裁撤,特税以禁烟法定年限届满而取消,田赋只准一征,旧税可经整理而增加收入者有几?可推行之新税源有几?其旧税及新税之整理与推行方法若何」这道题还侧重实际的话,那「实施统制经济之先决条件如何,统制主义经济与自由主义经济有何差别?」就纯粹是经济理论流派的解读与辨析了,在当时自然要难倒一大批应考者。

有应考者,交了卷出来就大唿:「这哪是考县长啊?分明是在考省长啊!」他所说的就是一道实业的考题,题目是「本省应以何处为第一工业区,附近省垣各县以何县实业为最有希望,试分别确实指陈并述其理由」。这看起来的确比较宏大,当时的交通、通讯都不比今日,很多县长对全省各地的情况根本不了解,更别说规划发展了。

口试注重实际行政经验

至于口试题目,并不固定,往往由考官据应试者将任职之地区的特点,临时发问。如 1928 年河北省县长考试,有考官提问:「因土匪甚多,交通忽被阻,县城无盐,人民有淡食之虞,将何法以救济之?」

再如,1946 年,俞履德在南京参加县长考试,其口试题目是:「假使你在一个县里当县长,有一天,有一个离县城十余里的大村,发生特大火警,你怎么办?」同年,赵堪同参加云南省的县长考试,口试时被问:「滇越铁路的枕木为什么要用铁枕木?」1947 年,赵玉林想考取台湾的县长,口试时被问:「你对『二·二八』事件有何看法?」

考题这么难,但民国时期的县长职位甚至连「泥饭碗」都算不上。据《崇庆县志》记载,从 1912 年 1 月的「知州」开始,到 1949 年 12 月的「县长」结束,先后在四川省崇庆县(今崇州市)做过行政长官(知州、县知事、县长、代县长)的,一共 49 人,平均任职年限不到 1 年。多数县长,担任职务不过数月,周围人头刚刚熟悉就已经调动,一般百姓更不会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的。

不过也不可对考试院搞的这些考试陈义过高。与四川 1937 年那场县长考试同时进行的,是时任四川省主席刘湘搞的短训性质的县政人员训练所,训练所学员毕业后,每期担任县长的经常保持在八九十人。反而让考选上的县长,实际成了「少数派」,上升空间十分有限。

李之青系张澜学生,在 1937 年通过四川的县长考试后,10 多年间,一直在县长位置上,先后担任过城口县、丰都县、郫县、崇庆县、内江县、成都县等 6 个地方的县长,1984 年后为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有人说,国民政府直至败退台湾,亦未能解决内部的军阀割据问题,故戴季陶所领导之中央考试院,虽努力推行「县长考试」垂 20 年,但国民政府治下的绝大部分县长,仍是军阀政客私情荐举之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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