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资料」扶贫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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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原保胜乡连桥村村民宛启霞手有点残疾,远嫁山西后离婚携女儿回到娘家与父母一起居住,并将自己及女儿的户口迁入,属无房户、无宅基地。2012 年宛启霞与财政供养人员唐某再婚。2014 年,在其 65 岁父亲宛加彬的「代申请」下,成了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一。

2016 年,彭山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始实施。由于明确要求无房户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宛启霞虽被村委上报,但在这次项目实施中没有享受到「福利」。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第二批实施,村委再次将宛启霞上报。同年 5 月,负责纸质资料收集填写和初审工作的村会计盛宇贵得知宛启霞资料不全,便向村支部书记刘建康汇报:「宛启霞的资料不全,怎么办?」

「先做些『假资料』报上去,只要能蒙混过关就行。」刘建康直接回答说,按上级要求需要什么就做什么,一定要把资料做完整。

「需要她家旧房和房屋拆除的照片资料,可这些一张都没有啊。」盛宇贵有点焦急地接着说道。

「没有照片就去照。」刘建康边回答边安排工作人员,「让社长带路去拍一些。」

「这是宛启霞回来居住的房子。」「这是她家的新房。」「这是现场拆除的房屋。」……在社长的引路下,宛启霞「旧房、新房、拆除现场」照片随即一一生成,装进了档案袋,顺利地通过层层审核,第一次享受了 30% 的项目资金款项。

2017 年 10 月,彭山区对项目享受对象进行第二次打款,需要宛启霞与接收方的协议书、双方承诺书、《拆旧复垦证明》等。

没有宛启霞与接收方的协议书及双方承诺书。刘建康说:「这个好办,找个关系好的亲戚签一份就行。」正好,宛启霞的舅舅在本村,平时关系不错,便找其舅舅商量签订了一份投亲靠友的「假协议」。

没有《拆旧复垦证明》。刘建康又让村会计盛宇贵写了份「宛启霞宅基地已收回集体」的「证明」,两人分别签下了自己的姓名以示「证明」,同时还分别「代签」了社长、社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名字……

材料准备就序,村两委进行初审。在审核栏上,刘建康签署了「情况属实」「同意」等字样,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现场验收时,所有搬迁户的旧房早已拆除复垦,看不到申请表上的原旧房全景和房屋拆除展示场景。验收组到达现场,也只能看到是否拆除旧房并符合复垦要求,是否入住新居,新居是否符合风貌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要求标准等等。

就这样,在宛启霞父亲「代报名」「代申请」和刘建康「真帮忙」的安排下,其「假照片」「假协议」「假证明」等「假资料」,堂而皇之地「合法」了。宛启霞顺理成章地分三次享受了 10 万元的易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

为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彭山区围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产业扶贫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宛启霞编造谎言、伪造结婚证复印件,通过申请区易地搬迁扶贫项目中投亲靠友安置方式,获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案件线索。随即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初核,立案审查。

「如此尽心尽力帮忙『造假』,其中有没有『猫腻』?」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我们又深入分析研判,带着疑问继续深入调查。

「反正都是国家的钱,不如捞点顺水人情,自己在村上也有个『好口碑』。」原来刘建康心存侥幸,一直想蒙混过关的背后,其实是在内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经过调查,2014 年 7 月,宛启霞在申报保胜乡连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故意隐瞒与财政供养人员结婚的事实。刘建康及村两委干部,在走访贫困户及动态清理工作中,工作走过场,未深入了解宛启霞家庭情况,导致宛启霞违规享受建档贫困户政策。2017 年 7 月,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刘建康等人明知宛启霞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仍帮忙弄虚作假,造成宛启霞违规享受易地扶贫资金 10 万元。

近日,刘建康、盛宇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宛启霞违规享受的 10 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予以追缴。


作者 舒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