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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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加快国务院确定项目

9 月 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专项债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