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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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稳,天下安。中国农村有 9 亿多农民、3.1 万多个乡镇、近 60 万个行政村,农村基层干部数以百万计,其廉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党的纯洁性,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前景。因此,维护党的纯洁性必须从农村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

一、落实责任,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农村党员干部纯洁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责任不明确、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必须落实责任、协调动作、凝聚合力。一是要落实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才会有序有效;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才会落实务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着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形成县乡村三级统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体系。要把细化责任分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等,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要落实协调监督主体责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基层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头绪多,难度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减少推进阻力,强化工作力度,确保落实政策规定不打折、不走样。县(区)纪委要注重从制度层面着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纪委要利用驻点工作、情况熟悉等有利条件,及时发现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案件。村级监督组织要着力加强对村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村委会决策程序、执行决议以及村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三是要落实参与配合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做好配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三级联动,明确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基层站所及乡(镇)党代表为三级参与配合主体。

二、固本强基,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惩防腐败体系,是维护农村党员干部纯洁性的关键举措。我国广大农村的自然条件、人文习俗、经济基础等情况千差万别,要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惩防体系。一是要着力构建教育引导机制。思想的纯洁是最根本的纯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首先是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针对农村党员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现状,充分挖掘具有乡土特色的教育资源,依托廉政文化进农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等载体,开展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二是着力构建监督约束机制。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党员干部也难免丧失纯洁性。要针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监督约束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监督网络要全覆盖。着力建立健全村务监督组织,通过科学界定工作职能,规范监督程序,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有效覆盖、科学运行。监督重点要全跟踪。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作为监督重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对行政村「三资」进行账实对照、清理核查、公示确认、明确权属、登记造册,建立统一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全程跟踪和实时监控。三是着力构建制度防范机制。制度带有长效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农村和基层干部的特点而制定,是一部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清正廉洁的「铁律」。要结合贯彻落实《规定》,从人、财、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网络,出台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要全面推行村级干部「双述双质双评」、公职化管理和离任候职等制度,强化基层干部监督管理。要制定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农村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建立县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要落实乡镇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村务票决制等,推进基层事务流程化管理,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的纯洁性最根本的体现。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弘扬亲民作风。作风纯洁是衡量和检验党的纯洁性最现实的标准。作风漂浮、脱离群众等问题,是党性不强、不纯的外在表现,严重损害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尊重群众、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自觉与群众打成一片,真实了解群众所思、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唿声。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大力开展「三解三促」、「领导接待日」、「群众事务咨询日」、「民情恳谈会」等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主动下访等规定,纳入考核范围,坚决杜绝作秀、走过场等现象。二是要兴办利民实事。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困难的问题,是党的纯洁性在基层最生动的写照。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要切实抓住民生建设这条主线,帮助基层进一步抓好安居富民、技能培训、就业再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工程,使群众真正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重点关注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通过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技术扶持、项目带动等活动,帮助他们增强造血功能,尽快改变贫困面貌。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动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着力强化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拓展审批代办、公共服务、事务咨询、民事调解等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便捷办事的需求。三是要严惩害民行为。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最直接的手段。要坚决纠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制售假劣种子和农资、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乡(镇)村(居委会)两级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不顾自身实际,不顾群众利益,对人民的真实愿望置若罔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惩处一起,确保人民群众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广大农村基层风清气正,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来维护党的纯洁性。

责任编辑:戈尚达


作者 王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