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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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提升数据库服务质量

随着信息社会化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信息」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已然与「物质」、「能源」并驾齐驱,成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信息消费就是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方式逐步由最初的温饱型向发展型、享受型方向转变,信息消费的潜力与空间将快速释放。蓬勃发展的信息消费正日益成为我国新时期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战略支点。

信息消费的特征决定其成为重要的消费亮点

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消费方式,信息消费除了具有智能性、无形性、时效性、可分享性等特征,还具有一系列成为消费热点的属性,使其能够带动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

持续性决定了消费规模。信息消费过程包括信息需求、信息占有、信息吸收和信息再生四个环节。相对于物质消费注重购买能力,信息消费则更加强调信息获取能力。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物质消费满足的是人的生理、安全等基本需要,精神消费满足的是人的交流、尊重、自我实现等高级需要。基本需要是有限的,而高级需求是无限的,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高级化,信息消费的需求持续性将更加显着。

广泛性决定了消费范围。当前,经济社会的复杂性使得信息对称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必须拥有大量的有效信息,才能做出科学的判断与决策。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需求几乎与人类需要的所有方面都密切相关,信息消费既是各种决策的普遍需求,又是针对特定活动的专门需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适应性。

增值性决定了消费价值。信息消费具有无损耗性,在被消费过后依然具有原先的使用价值,而且,信息消费存在着累积增值的传递效应,随着信息存量的频繁传递,信息被加工与被理解的程度也会不断加深,信息消费呈现边际效用递增的态势。在现实生活中,信息消费存在着正的外部效应,信息产品的消费者规模越大,消费效用就会越高。

网络化决定了消费品质。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消费供给的方式与内容不断更新。计算机与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通讯网络几乎覆盖全球,信息网络具有即时性和双向性的特点,是人类历史上自印刷术以来信息传媒领域最大的变革。网络化的信息供给方式使得信息消费更加高效、便捷,信息消费者与信息生产者的互动效应大幅提升。

信息消费包含着巨大的产业发展机遇

以人为本的信息服务,将会引发新的市场响应;新颖独特的信息产品,将会刺激新的市场需求。信息消费有效需求的形成将有助于信息产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服务功能的完善。

推动信息网络设施的升级。融合、泛在、安全的信息网络设施是现代信息消费得以实现的平台,视频点播、远程医疗、电子会议、数字图书馆、数据库等使信息消费更加多元化、个性化、虚拟化。截至 2012 年 6 月,我国宽带普及率为 11.4%,虽然高于全球平均值 8%,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24.2% 的普及率。为了满足信息消费,必须推动信息网络设施的布局、改造与升级。采用多种光纤宽带接入手段,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实现城区光纤到楼入户和农村光纤进乡入村。有序推进「智慧城市」、「智能社区」建设,加强综合通信枢纽及长途干线网建设,实现商业楼宇到办公室的宽带网络覆盖、热点区位和公共场所的无线局域网覆盖。

带动信息服务业态的革新。信息消费将带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下一代网络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的发展。推动数据中心向云计算服务转型,积极探索云计算服务的商业化运营。促进通信网和传感网融合发展,推进物联网在经济运行、基础设施和公共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应用。推进基于「三网融合」的资源开发、业务创新和市场推广,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以电信企业视讯、游戏、阅读等板块为依托,大力发展 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3G、4G 等业务。

拓展信息产品服务的领域。信息需求范围广泛、数量庞大、内容专深、形式多样,因而,需要加快传统通信服务向多媒体化、集成化信息服务演进。为了实现信息消费的有效需求,应促进经营性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培育和繁荣信息内容市场,注重信息服务的质量、价格、时效,提供尽可能多样的售后服务。在满足居民信息需求的同时,搭建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设计、工艺指导、产品检测、客户管理、供应链管理、现代物流、人才培训的信息服务,以刺激企业的信息需求。

信息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关键途径

投资、消费、进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优化投资质量、扩大内部需求、转变外贸方式是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重点,利用信息消费的持续性、广泛性、增值性来拉动内需,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近年来,我国信息消费的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但是,据有关统计,我国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物质资源是发达国家的 2-3 倍,而利用的信息资源只有发达国家的 10%,拉动信息消费任重而道远,需要从信息消费主体、信息消费环境两个层面,促进信息消费潜力的释放。

提高信息主体的消费能力。信息商品在家庭中属于「边际消费」,只有提高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道德,形成以发展个性、扩大交往、增长知识为目的的消费习惯,信息消费才能得以实现。(1)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在以往,信息通常被视为福利产品而非商品,当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出现时,许多人有抵制心理,不愿意为其付费。因而,需要在全社会培养尊重知识产权、有偿使用信息资源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消费者明白:在未经授权或未被许可的情况下,消费信息商品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还可能触犯法律。(2)提升消费者自身素质。一般而言,对信息商品的实际需求与消费效用随着知识水平与教育程度的提高而增强。因而,需要通过宣传与教育的方式,丰富人们的信息知识储备,使人们拥有计算机的操作知识,掌握使用互联网的基本技能,以便激发对信息商品的需求。(3)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理论界认为,信息需求的增长约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平方成正比。因而,需要以就业、提薪、减税来提高市民收入水平,以保持信息消费活力增长;以提价、多予、搞活来增加农民收入,以提升信息消费支付能力;全力完善文化、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产品的供给,以解除人们消费的后顾之忧。

优化信息消费的市场环境。在推进公益性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政府也要注重运用政策手段、法律法规、经济杠杆,来构建相得益彰的有偿信息资源消费市场。引入公平竞争机制。政府需要营造竞争有序、成熟稳健的市场环境,防止信息消费市场上的垄断行为,使消费者可以凭借市场提供的广泛选择,来摆脱经营者的「锁定」行为。在需求理论中,「价格」对于物品需求量的影响力位居首位,为此,有必要整顿电信等垄断经营行业的服务价格,提高定价透明度,避免居民在消费过程中被迫接受其不合理的「霸王」价格。进行信息市场监管。目前,诸如信息泛滥成灾、信息污染加重、数字鸿沟扩大、信息冲突加剧等信息生态环境问题频出,导致低值虚假的信息充斥市场,而科学决策所需的有效信息却十分缺乏。因而,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市场监管体系,对信息市场的相关要素进行协调、监督和调控,以弥补信息市场的失灵。加强信息消费立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信息提供者和信息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激发信息供给的积极性。对信息生产方面的技术安全和技术标准进行立法,设置信息产品进入市场的科学门槛。加强信息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使信息消费涉及的隐私保护、资金安全、权益保护等行为有法可依,对信息犯罪、信息黑客、色情暴力信息提供者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信息市场环境的优化,使人们的信息消费更上一层楼。

(作者系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后)

责任编辑:金雯


作者 方维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