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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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12 月 1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从明年 1 月 1 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 20% 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 5%—35%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12 月 12 日,文化和旅游部等 1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东部地区围绕服务中心城市,重点推进环都市乡村旅游度假带建设。加强东、中西部旅游协作,促进旅游者和市场要素流动。各地区要将乡村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充分体现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求。

满足新能源汽车接电需求

12 月 11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财政部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提出力争用 3 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千方百计满足」一车一桩「的接电需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方面,及时滚动编制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整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充电基础设施的用地政策。

激励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12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将 2016 年实施的 24 项督查激励措施调整增加为 30 项督查激励措施。此次调整的重点是增加了 9 项督查激励措施,包括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3 项,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3 项,稳外贸和稳外资、稳投资、促消费方面 3 项。

23 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12 月 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

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11 月 2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合作工作机制,深化三省一市在多方面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群协调治理模式,鼓励成立多种形式的城市联盟。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城市间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省城市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际会商机制。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