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革开放后私有产权产生的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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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的私有产权产生步履维艰,有学者指出私有产权是在制度的夹缝中求生存,只能亦步亦趋于制度的变化,并且私有产权在中国土壤上没有历史基础。笔者认为私有产权的需求是人为适应市场而自然的选择,并不与文化传统等决然相关。

【关键词】私有产权 经济制度 中国 关系

一、引言

产权的定义很多,德姆塞茨在科斯提出的因「交易费用」过高而无法确定副产品的产权归属的基础上总结出产权形成是市场运行的基础。目前被广泛认可的产权定义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机关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如果将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分配给一个特定的人,就是私有产权[1]。改革开放引发了社会利益多元化,当个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财富属于谁——私有产权的确立问题凸显出来。

私有产权是市场经济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2]私有产权影响了西方经济制度的面貌。看起来,中国好像是在改革开放后整个大智度框架确立起来之后才使私有产权得以产生。这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但探究历代土地制度,也不能完全说中国的私有产权与经济制度是绝对的逆向变迁,产权的改变也在促使着制度的不断修正。

二、「私有产权」历史溯源

虽然「私有产权」这一定义很晚才出现,但使产权私有这种类似的经济行为却很有渊源。

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土地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缴纳贡赋,不得买卖转让。农民不得转业。土地按质量分成三级,统治阶级占有最好的「公田」,驱使奴隶耕种。质量较差的「私田」上的劳动收入则归农民个人。公元前 660 年左右,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劳役地租已转化为实物地租,庶民在私田耕种,他的全部劳动中有部分成果上缴国家,已拥有了收入的独享权。公元前 594 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此私田为统治阶级背着统治者私自开垦的荒地)的合法性,一律征税。这等于承认了私田的排他使用权与收入独享权。

这时候我们再来看私有产权的定义:将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分配给一个特定的人。定义中并没有强调这种经济品的归属问题,只说拥有选择使用的权利便是拥有私有产权。西周的土地虽是周王私有,但实际上各领主决定着它的使用情况。之后的春秋改革也是在不断的确定这个土地的排他使用权与收入的私有性,包括庶民和统治阶级的土地。只是这个时候的土地还不能自由转让。

北魏至唐中期的土地制度为均田制。在土地国有的基础上,授出私田(无主土地与荒地)。均田制肯定土地的所有权,使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成为国家编户齐民。这里的所有权更类似使用权。这些土地改革的初衷在于维护旧秩序,但它们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既成事实,从而事与愿违。实际经济环境中,人民肯对产权私有性的需求不断加强,经济制度也随之不断做出修整。

三、建国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产权问题

1950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了土地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调整土地占有情况。生产资料归农民所有。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产权可以自由流动、允许买卖、出租等交易行为。土地私有的性质没变,只是私有人的改变[3]。

1953 年,中共中央提出「一化三改」的总路线。互助组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归属,土地并未合并,只是协作生产,根据地亩分担费用结算互助费。初级社使农民将生产资料作股入社,实现土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多劳多得。高级社则改变了土地所有权,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由私有到集体所有,农民一直享有对土地的收益权,农民土地私有时期获得了转让权。各种土地制度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改革开放前的序曲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高级农业合作社阶段进入到了人民公社阶段,人民公社体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公有化程度过高,合作社的规模过大,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过分强调集中统一,助长了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等等。所有这些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人民公社生产效率低下,农村人均收入急剧下降。因此,改变这种土地产权制度已是迫在眉睫。

五、改革开放后私有产权的产生

1978 年后,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确立,如何克服人民公社土地制度安排下的制度缺陷,成为中央和地方亟须解决的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这种背景下被逐渐确立下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实际上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对土地产权进行重构。并没有完全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合分散经营的分散经营,适合统一经营的统一经营,部分解决了小岗村农民分田单干经济脆弱性的问题。

1979 年,国家出台了第一个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允许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经批准后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同年 7 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城镇非农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第一次以「请帮手」、「带学徒」等名义允许雇工经营。1984 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发布,意味着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公有制之外的多种所有制的存在成为可能。中国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

六、结语

中国私有产权与经济制度是互相影响的关系,而且私有产权的市场需要情况催促经济制度调整的力量更大,这与西方的产权与制度的关系相似。不是说私有产权就一定好,每个制度都要适应当时的经济环境,现在看来,为营造一个更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私有产权依然是我们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2]卢现祥.论西方产权理论运用在中国经济研究中的四大问题.《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 年第 2 期(总第 103 期).

[3]杜威漩.论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以农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变迁为例.《商业研究》,2009/02 总第 382 期.

作者简介:杨帆,女,汉族,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


作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