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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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是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抗旱安全的保障,也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些年,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进行信贷支持,“十一五”期间涉农金融机构在农田水利设施贷款项目上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对节水灌溉、中低产田改造、防洪等方面进行了支持。但金融服务相对滞后,金融产品单一等问题仍有待解决。
  【关键词】农田水利 金融支持 建议
  一、晋中市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基本情况
  晋中市地处山西中部地区,常年干旱少雨,水资源严重紧缺。尤其是从2010年10月下旬以来,降水持续偏少,旱情发展迅速,导致全市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增强抗灾能力,实现农业稳产高产,促进产量型农业向效益型农业转变,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基本措施之一。近几年来,信贷资金已成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然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是有很大的资金缺口,对资金的使用也缺乏效率。因此,加强对农田水利贷款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制约金融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因素
  (一)农村地区金融环境较差
  我国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较差,劳动生产率较低,农民收入水平增长缓慢,还款能力较弱。贷款项目盈利水平较弱,信贷风险较高,制约着银行业对农田水利设施金融支持的积极性。虽然近年来晋中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兴起以及村镇银行的成立使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完善,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力度仍然有限,在一些贫困地区甚至连一家金融机构也没有,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在满足种植业、养殖业等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很难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供期限长、规模大的项目贷款支持。
  (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上涉及的部门较多
  长期以来,晋中市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属各异,使得农田水利设施作为抵押物品的合规性情况各不相同,不便于管理。此外,对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上涉及的部门广,头绪多,农田水利建设申请贷款尚没有合格的承贷主体。大中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国家投资,但产权并不明晰,因此没有稳定的现金流,这是构成借贷双方建立借贷关系的突出障碍。
  (三)缺少配套的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一般都属于投资大,周期长项目,而且投资收益缺乏稳定的现金流,资金回收慢,属于高风险项目。与此相对应,农田水利设施贷款缺少相应的减免税政策和贴息政策,贷款出现风险或损失时缺乏相应的补偿政策,阻碍了农业信贷的进一步投入。
  (四)农田水利建设对政府财政依赖性强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银行信贷融资手段越来越多地被用到政府项目中来,这就使得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还是水利职能部门都认为农田水利建设都得由政府买单。另一方面,随着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融资。然而随着国家对政府平台贷款的清理,金融机构不再愿意发放农田水利建设政府平台贷款。
  三、政策与建议
  (一)强化思想观念
  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金融工作,注重培养符合当地特点的农田水利设施金融产品,积极支持广大农民和企业参与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来。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
  政府应将农田水利作为关系民生的重中之重的領域给予财政投入,执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利率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建设。要对投放于三农的信贷资金实施优惠利率,避免一浮到顶,要按照贷款用途及贷款期限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
  (三)人民银行应做好信贷政策的落实工作
  人民银行应对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政策和措施,狠抓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广泛宣传农田水利信贷原则、政策,宣传信贷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成效,争取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勇于探索,善于开拓,真抓实干,努力增加农田水利贷款的有效投入,促进晋中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四)推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承贷主体的培育
  改革农田水利管理部门或单位的管理体制,明确农田水利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和经营管理方式,准确核定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尽快培育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要求的合格承贷主体。贷款额度要与效益相适应,一般不宜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为宜。不搞全额贷款,有利于促进农民自身增加投入,有利于强化贷款人使用资金的责任心,有利于减少贷款风险。重度干旱地区农田水利贷款在实行抵押、担保,确保偿还的前提下,自有资金比例可适当降低。
  (五)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农业、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探索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为担保,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农田水利项目发放抵押贷款;引导和协调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形成银团贷款,满足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资金需求;拓宽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大型农田水利设备、大型农机具等融资租赁业务。
  参考文献
  [1] 陈雷.关于几个重大水利问题的思考:在2010年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水利,2010(4).
  [2] 石玉波.周志军利用资本市场建立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体制[J].水利经济, 1999(7).
  [3] 金旸.水利融资的战略管理研究[D].河海大学, 2007.
  作者简介:王全忠(1966-),男,汉族,山西祁县人,本科,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责任编辑:刘影)


作者 王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