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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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0 年 2 月,银监会出台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两年多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信贷客户经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带来一定影响,有很多企业测算出负数,与实际不符。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提供的报表不真实、不规范情况较多,这也增加了信贷人员测算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难度。现结合日常工作专业化研究,就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方法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 流动资金 贷款 需求量 测算

一、影响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的因素

(一)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参考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按《办法》规定,测算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流动资产科目下的现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科目下的应付费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八项指标,并没有考虑到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短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等其它流动资产项目。而在实际的报表中往往这些不予考虑的科目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影响较大,因此完全按照《办法》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差距。

(二)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很多不健全,按照《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可授信额度实际参考价值较小。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出资人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名义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另外,还有些中小企业为把报表做得好看,把本应属于「长期负债」的资金摆在「资本公积」中核算,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与实际相去甚远,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

(三)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业购买二手机器设备或自制设备,为节省开支不要求交易对手开立发票;有的投资建造厂房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这些投资都无法提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缺乏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所需要件,导致出现了「短贷长用」的情况。

(四)很多中小企业通过年初集中储备原材料的方式锁定原材料价格,以此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将导致企业对贷款集中性需求特别大,进而导致测算出的可授信额度与企业所需贷款额度偏差。

(五)此外,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能达到招投标资质等级,通过虚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满足需要;有些企业为征地等方面需要虚增实收资本。这些都对测算企业实际贷款需求产生影响。

二、准确计算流动资金需求量应掌握的要点

(一)理解《办法》所提营运资金的范围,充分考虑参考公式的局限,合理估算企业营运资金量

广义的营运资金是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体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狭义的营运资金是指某时点上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办法》给出了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参考公式:

营运资金量 = 上年度销售收入 ×(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360/(存货周转天数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该测算方法认为,影响借款人营运资金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主要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确定。在企业理想的最佳运转状态下,企业营运资金应为企业存货,加上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之间差额。理论上该测算方法是合理的,能有效估算借款人主营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量。

但在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很难做到如此规范高效,「应收账款」的收款期不会恰好与「应付账款」的付款期完全一致,企业必须在银行账户保留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周转。另外,许多企业在「其他应收账款」中核算了企业部分主营业务交易事项,企业合理的「待摊费用」等也是测算方法没有考虑到的。

在实际使用中,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预测各项资金周转变化时间,合理地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如,对承兑汇票占用余额较大的企业,可以考虑在计算周转次数的公式中增加应收、应付票据的周转天数。

(二)预测企业销售前景,客观确定「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数据

从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预计销售收入的增加会导致企业营运资金增加,同时也可引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该比率的预定要有理有据,既要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规划及可实现性进行确定。最重要的是预测的增长水平要与企业现有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承受能力匹配,如果仅仅是为了达到需求量的测算而确定很高的增长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对于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预计其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 100% 以上,与处于新生阶段的企业需要采取拓展策略的情况相吻合,但伴之而来的是高风险经营;对于经营已进入稳健期的企业,其增长率能达到 20% 已经是不错的业绩,再预计更高的增长率可以说只是为了达到更高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量而已。预测时要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充分验证。

(三)加深关键指标理解,分清不同算法下取值范围,灵活使用测算工具

《办法》指出,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渠道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即: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 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实际工作中变数较多最难确认的部分就是借款人自有资金。掌握计算公式中自有资金的几种计算方法,是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的核心,针对不同的企业选择不同的自有资金的计算方法是准确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关键。

三、对不同测算结果的分析

实际上不管采用哪种测算方法,几乎都不可能与企业实际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完全一致。对同一个企业,采用不同的测算方法,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额度也可能不同。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选择适合该企业的测算方法,可以使测算更准确,也更容易发现企业真正存在的问题。计算结果基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测算结果大于企业申请额度。这种情况虽然企业申请额度在测算结果范围之内,也符合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但这种情况也说明企业可能极度缺乏流动资金,需要筹借大量外部借款。但实际上存在能申请贷款的银行由于信贷额度不足,或者银行也不可能按照测算的结果足额给予贷款,借款人还需要通过增加自有资金的投入,如增加股东投入、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到其他银行再融资等途径。如果企业在其他渠道不能借到足额的资金,企业很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二是测算结果与企业申请额度基本吻合。这种情况完全符合监管要求,信贷人员也都在朝这一目标努力,但实际企业完全符合这种情况的较少。

三是测算额度小于申请额度但结果为正值。表明借款人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没有申请的那么大,需要考虑贷款的实际用途是否全部是投入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挪用至固定资产投资(结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分析),甚至投入房市、股市的可能,这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的贷款用途。资金挪用的具体去向,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现金流量表,或从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其他项目如短期投资、不合理的待摊费用,非流动资产项目如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中找原因。

四是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缺口计算结果为负值。则说明企业日常经营根本不需要贷款。按照监管要求,为了抑制过度授信情况,防止企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者挪用信贷资金,不能给这样的企业贷款。但实际业务中,存在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企业本身现金流较为充足,在产业链中处于较强势地位,是各家商业银行争抢的优质客户,对这样的企业贷款,风险相对是较小的。

综上所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求信贷人员不能仅局限于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而要加强贷前尽职调查,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的分析、使用、确定数据取值。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科学合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求,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进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在测算时,不仅要将主要指标多测算几年,以真实反映企业指标的发展变化趋势和历史水平,还要了解国内、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便于对企业知己知彼,明确目标,达到既符合监管要求又能满足企业借款需求的目的。

作者简介:王兵,男,汉族,甘肃人,本科,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审计。

(责任编辑:陈岑)


作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