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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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水平的高低对农户及小额信贷机构至关重要。分析农户小额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有助于科学合理的确定小额贷款利率水平。通过对利率、贷款利率、农户小额贷款利率三个层次分析可知:农户小额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不仅包括影响利率水平的一般因素,还包括市场结构因素、风险因素、小额信贷技术以及小额信贷机构与农户关系等因素。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 利率决定 关系型贷款

小额贷款是发展中国家帮助低收入者摆脱贫困的重要金融工具。科学合理的确定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水平,不仅有利于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更有利于解决农村低收入者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民提高收入水平的提高。

要为农户小额贷款确定合理的利率水平,首先需要分析影响农户小额贷款利率决定的因素。以下将从三个层次来分析农村小额贷款的利率决定:(1)利率的决定;(2)贷款利率的决定;(3)农户小额贷款利率的决定。

一、利率的决定因素

利率,又称利息率,一般是指在金融产品存续的期间内所产生的利息额与本金金额的比率(黄达,2009)。由于购买金融产品所实际付出的本金金额相对是比较明确的,因而对利率的决定研究主要是围绕决定利息额高低的因素来展开的。

综观利率决定的相关研究来看,决定利率或利息高低的一般性因素主要有实际经济因素、货币因素、心理因素、期限及风险因素这四大类。

(一) 实际经济因素

决定利率水平高低的实际经济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利润、土地的产出、资本的生产力、产品和要素市场的供求等。马克思论证了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因而利息量的多少决定于利润总额的大小。而利润和工资的总和是由耕种生产力最差土地的报酬所决定的(李嘉,1817)。克拉克(1938)则将资本创造产品的能力视为利息产生的根据,认为资本的利息是由最后一个单位的资本所增加的产量决定的。马歇尔(1890)采用静态分析的方法将均衡的概念引入利率的决定过程,认为利息是任何市场上使用资本的代价。

(二)货币因素

如果将利率看作是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那么利率在某种程度上应当由一国的货币的供给量和需求量来决定。配第(1699)认为利率仅受一国货币量的影响。凯恩斯(1936)则提出利息率衡量的是持有货币的人不愿意放弃流动性的程度。均衡的利率水平是由「以现金形式持有财富的愿望,即「流动性偏好」和「现有的现金数量」决定的。以罗伯逊(Robertson)和俄林(Ohlin)等为代表的可贷资金理论则综合考虑了货币因素和储蓄、投资等实际因素对利率的影响。他们认为从长期来看,储蓄和投资等实际经济因素对利率的决定起关键作用;而从短期来看,利率主要由货币因素决定。

(三)心理因素

除了上述实际经济因素和货币因素在利率决定中起作用之外,有些学者认为心理因素同样会对利率水平的高低产生明显的影响。菲歇尔(1930)提出利率是现在财货与将来财货进行交换时的一种贴水。它一方面由主观的「人性不耐」因素决定;另一方面是由是客观的「投资机会」因素决定。这两种相反的力量同时发生作用,结果趋于均衡,就决定了利率水平的高低。

(四) 期限及风险因素

希克斯和卡尔博特森(1957)认为投资者会考虑不同期限的债券由于价格波动情况不同而产生高低不同的风险。作为一个风险回避者,投资者会要求对期限较长的金融产品进行流动性溢价的风险补偿。奈特(1933)在考察利率决定过程时也加入了不确定性的影响。他认为利息产生于社会物资设备增加过程中的自由资本借贷。当储蓄的财富不是由储蓄者本人进行投资,而是通过贷款转移给其他人时,就出现了利息。

上述对利率影响因素的讨论主要是基于实际经济因素、货币因素、心理因素以及期限和风险因素。这些对利率影响因素的研究通常是把形形色色的利率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事实上,可以把上述各种因素所决定的利率总体水平视为金融体系中的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在利率体系中具有非常关键的主导地位;但基准利率把并没有明确的体现出各种不同的金融产品由于自身特点不同而产生的利率决定的特殊性。

二、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

贷款作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主要金融产品,属于间接融资性的金融产品,其价格的决定必然与直接融资的各种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等的价格决定不同。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巨额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影响资金转移的顺利进行。金融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自身的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降低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Mishkin,1995)。

正因为金融中介机构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殊的作用,因而其会在影响利率一般性因素的基础上,针对自身的特点结合下列三个因素来确定贷款的利率。

(一)市场结构类型

现实中银行所处的市场结构环境通常带有或多或少的垄断成分。带有一定垄断成分的市场结构类型对银行贷款利率的高低会有明显的影响。这种影响可以分为三类:(1)一类研究表明垄断成分增加会提高贷款利率水平,如 Hannan(1991)。分支机构的设立可以笼络住关心银行网点所处位置的客户,银行便可获取一定的市场垄断能力。由于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巨额的固定成本,因此可以被视为一个行业准入的壁垒,并且银行会把自己增加的成本通过提高贷款利率的方式转嫁到贷款客户的身上(Freixas 和 Rochet,1997)。(2)相反,另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则表明分支机构的设立会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如 Calem 和 Nakamura(1998)以及 Dick(2003)。(3)还有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在信息不对称时,市场集中度对贷款利率的影响是不确定的。Shaffer(2002)提出随着贷款市场中银行数目的增加,一方面可以预计垄断程度下降从而贷款利率会下降;另一方面银行对贷款风险进行监管的动力将下降,因此贷款风险将增加从而银行将提高贷款利率以补偿风险。

(二)金融中介机构与客户关系对贷款利率的影响

基于金融中介机构与客户关系开发的贷款被称为关系型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指的是金融中介机构通过对同一客户长期、多种业务的交往活动获取有关客户的特殊专有信息,评估其交易活动的赢利性,并据此对该客户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Boot,2000)。

在关系型贷款中,由于不必担心信息的泄漏,客户愿意向银行提供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多的信息(Bhattacharya 和 Chiesa,1995),从而更有效的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在今后的贷款决策中可以重复利用这些专有信息,降低重复筛选和监管的成本,因而随着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加深,贷款利率下降(Diamond,1989;Boot 和 Thakor,1994)。而 Greenbaum(1989)则认为银行拥有了关于客户的专有信息,具备了某种垄断优势,从而会提高贷款利率水平。也有的观点认为:在提供关系型贷款之初,为了与客户建立关系银行会降低贷款利率;但随着关系的深入,贷款利率会提高(Petersen 和 Rajan,1995)。

(三)违约风险

银行的贷款资产面临多种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以及利率政策风险等,其中违约风险最为关键。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定价是指银行基于违约风险而对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在此过程中,对不同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显得至关重要,主要包括分析违约的相关性、测量客户违约的概率以及计算违约损失挽回率。对于违约风险较高的贷款,银行会要求额外的利息以补偿风险,从而会提高贷款利率水平。

由上述分析可知:金融中介机构在为贷款制定利率水平时,不仅注意影响利率的一般性因素,重点考察了自身所处的市场结构类型、与客户的关系以及期限和违约风险这三大类因素的影响。

三、农户小额贷款利率的决定因素

农户小额贷款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贷款的组织制度创新、金融创新及扶贫方式。农村小额贷款市场与传统贷款市场存在显着的差别。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对于金融中介机构而言,在农村地区提供小额贷款将面临更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更高的交易成本。而金融中介机构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多数传统方法在农村小额贷款市场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这表现在:(1)由于农村人口密度远远低于城市,农户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单笔贷款往往规模很小,因此银行很难通过规模经济获大幅度降低贷款交易成本。(2)农村信息传导机制不健全、信息传递受到限制,金融中介机构不易获得有关交易活动的信息;并且由于农村贷款市场上的潜在客户收入水平较低,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品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农村贷款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显得更为严重,信用风险更为突出(Meyer,2001)。

在农村小额市场普遍缺乏充足抵押品和较难找到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开发贷款抵押品替代技术显得十分关键。小额信贷技术和关系型贷款技术便是其中比较典型且实用的抵押替代技术。

(一)小额信贷技术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成功的实现了对低收入群体发放小额贷款,并能维持自身的商业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其能够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通过对自身贷款模式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1)小组联保机制。在小组联保机制中,小额信贷机构对小组成员发放贷款。农户之间信息掌握的程度相对高于小额信贷机构对某一农户的了解,在农户自发组成贷款小组的过程中,就可以排除那些风险很高的个人成为银行的贷款对象,从而有助于避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小额贷款「逆向选择」的问题。这种小组联保的机制给没有任何抵押品和第三方担保的小额贷款提供了一种额外的保障。(2)风险防范机制。小额信贷还设计了一套贷前和贷后的风险机制,以预防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在贷款发放前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和贷款发放后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比如小组中心会议制度、强制储蓄制度以及灵活的分期还款制度等。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已证明,在有效的「社会抵押机制」和风险防范制度下,即使农户缺少充足、合格的抵押品,其贷款偿还率也会超过 95%。

(二)关系型贷款技术

除了小额信贷技术这种创新的金融制度之外,关系型贷款技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Holmstrom 和 Tirole(1997)认为信息与抵押品之间是可以互相替代的。对于农户小额贷款而言,由于法律制度和自身收入相对较低等原因,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品,并且农户自身的私人信息对外不是公开透明。而如前文所述,在关系型贷款中,金融中介机构注重与农户保持长期、密切而且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并可据此收集到农户具有私密性的专有信息,从而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因而,通过小额信贷技术这种金融创新和交易型贷款技术,在农村小额贷款市场中可以较好的解决其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除此以外,小额信贷技术和关系型贷款技术事实上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较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存在的高额交易成本。很多国际知名的小额信贷机构,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在组织制度上也实现了创新,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简化了自身的组织结构,从而实现了成本的下降。另外,在关系型贷款中搜集到的专有信息可以应用于对该农户的多笔贷款中,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综上,可以将关系型贷款技术应用于农村小额贷款利率决定的过程中,同时综合考虑影响利率的一般性因素、市场结构因素、风险因素对农村小额贷款利率的影响,最终确定农村小额贷款利率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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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oot,A.W.A and A.V. Thakor.,Can Relationship Banking Survive Competition[J]. Journal of Finance,2000(2).

(编辑:陈岑)


作者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