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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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用风险一直制约着农村小额信贷健康、持续地发展。就此,学界进行了诸多探索,其中有关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非常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从农户违约行为的目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三个方面对现有的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述评,得到如下研究结论:(1)违约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2)违约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将贷款用于非规定用途、未履行随附义务等;(3)防范的主要措施有,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户的还款意识,利用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经营风险等。

【关键词】小额信贷 违约行为 研究述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小额信贷在我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问题成为制约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与之相对应,学界日益关注小额信贷中的信用风险问题,相关的文献综述也日益增多,但基于农户视角的研究述评并不多见。而事实上,从农户违约行为的视角来综述小额信贷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追到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更有利于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以防范农户的违约行为。为此,本文从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目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三个方面,对已有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综述和评价。

一、农户小额信贷违约原因

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设是「经济人」,即人被假定为具有完全理性,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其行动方案。而行为经济学认为人并非完全理性,人的决策除受客观因素影响之外还受其心理因素影响。

大量文献运用传统经济学理论,包括博弈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研究农户小额信贷违约原因。如李玉福(2007)、张姣姣(2012)等运用博弈论分析指出,在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博弈中,当农户赖账收益大于还款收益时,农户会选择赖账。在无有效监管、信用体系不完善与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等情况下,无论农户第几次贷款,在银行都没有记录。因此,农户的最优策略都是获得贷款后不还款。而陈彬(2013)、丁志国、覃朝晖、苏治(2014)等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指出,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显着的信息不对称。正规金融机构对影响农户还款的因素,如户主的健康状况、家庭的收支与负债状况等,很难有全面的了解,这些信息的缺失使正规金融机构不能准确地判别农户的违约风险。而农户作为经济人具有逐利性,为了成功获取贷款和高额利润,会故意隐瞒相关信息,从事高风险活动。而正规金融机构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提高小额信贷利率,这在客观上也刺激了农户从事高风险活动从而造成恶性循环,形成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综上所述,不管是运用博弈论,还是信息不对称理论,都是在传统经济学,即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下,分析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目的。而很少有文献运用行为经济学,就是将经济学与心理学相结合,探究农户违约行为的目的。

二、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

违约的表现形式,又称违约形态,是指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分类。整理已有文献得知,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并没有学者对其进行分类。本文将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将贷款用于非规定用途、未履行随附义务。

(一)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小额信贷的无抵押性及用途特定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自然风险和信用风险。如王凤羽(2009)指出,对于以农业贷款为主的小额信贷机构而言,其主要投向是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这可能导致小额信贷机构的破产。此外,因借款人发生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无力按照与小额信贷机构所签的合同条款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同样也会造成贷款逾期、呆滞、呆账等信用风险。尹泽东(2011)在指出小额信贷业务存在以上两种风险时,还指出了道德风险问题。这些因素导致农户未按期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二)将贷款用于非规定用途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包括:(一)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济贷款;(三)农机具贷款;(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但是,众多文献表明,很多农户并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赵素宁、吕杰(2008)指出,有的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冒名骗取小额信用贷款。另有王霞、吕德宏(2013)依据西部农村小额信贷农户的调查数据指出,农户的贷款用途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做生意、生活等,其中种植业和做生意分别占比 31.6%、24.6%。还有刘佳、吕德宏、杨希(2014)基于陕西省岐山县的调研数据指出,农户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和非农业生产的的比重分别为 54.97%、49.8%。并且表明,农户贷款如果用于农业生产,就可以取得较为可观的收入;而若是用来买房买车,则违约风险高。所以,贷款用于农业生产比非农业生产的农户还贷质量高。

(三)未履行随附义务

农户在贷款的过程中需如实陈述自身情况及贷款目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众多农户并没有履行这一随附义务。如岳静(2008)指出,在我国广大农村并不排除有部分农民抱着投机心理,从而产生恶意申请贷款、拖欠贷款的现象。另有张学舜(2012)指出,由于受当前信用环境的影响,一些不符合办理农户小额贷款条件的农户采取各种欺诈性的手段,骗取小额贷款资金。

三、防范措施

关于防范农户小额信贷违约行为的措施,学界已经取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措施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户的还款意识,利用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经营风险。下文从以上四个方面分别整理文献并述评。

(一)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制度

例如,赵素宁、吕杰(2008)的研究表明,要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在确定个人信用指标时,鉴于农户的健康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生产经营方式等因素各不相同,应保证指标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农户特征。同样,陈时兴(2010)提出健全农户信用评价制度。由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村干部、有威信的村民代表等组成农户信用评定小组,根据农户的信用度和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制定信用评定办法。而唐敏、马丽斌、马纪英(2014)等提出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级体系,综合考量农户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

归纳起来,众多学者在信用评级上达成共识,都强调其重要性。在评定农户信用水平的侧重点上存在分歧,分别为评定指标的选取、农户信用评定小组的组成、农户各类信息的综合考量。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黄忆寒(2009)提出给予小额信贷法律支持,建立涉农贷款政府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户的承贷能力。同样强调完善法律,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而惠长林(2009)提出要完善法律机制。要统一小额信贷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来约束贷款农户的行为。陈时兴(2011)表明,为了规范小额信贷制度,政府还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综观众多学者的观点,共识在于完善小额信贷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与规范放贷主体的选取上存在分歧。而本文认为,既需要提高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又得规范放贷主体选取。

(三)强化农户的还款意识

岳静(2008)指出要建立起完备的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还款意识。许多不偿还小额贷款的农民并不是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还款的必要性、强制性和法律性。对于这类还款意识薄弱的农户来说,他们经过宣传、教育而按时还款的可能性是很高的。另有曾之明(2010)的研究表明,近些年来,部分企业或贷款户逃废金融债务形成不良风气,赖账思想滋生蔓延。因此,要加强农户诚信教育,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宫泽龙(2012)指出要加强农户的还款意识。需要提高农村小额信贷贷款人按时还款意识,向他们详细讲解及时还款对他们未来继续贷款及申请其他金融服务时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不及时还款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

从上得知,众多学者在提高农户的还款意识,教育农户重视信用上具有共识,分歧在于农户是否抱有还款的意愿。

(四)利用农业保险减少农户经营风险

丁业震(2006)提出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可在农村推行农业意外保险制度,增加承担风险的主体,提高贷款当事人的抗风险能力,使农业风险由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同样,毛华溢(2014)也提出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保险制度,转变观念,把是否参加保险作为发生信贷关系的前提。张峭、徐磊(2008)提出创新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工具来实现,要依据不同类型风险的表现特征,承险体生物学特性,创新和开发各种类型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管理的需要。

综上可知,学界共识集中于风险分散,分歧在于是通过风险管理机制还是风险管理手段以分散风险。

四、结论与展望

综上可知,现有的研究就农户小额信贷违约的目的、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等方面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其不足也较为明显,期待着学界进一步的拓展研究。

第一,关于农户违约行为的目的,绝大多数文献都是从传统经济学角度研究来分析的,很少有学者从行为经济学的视角予以探究。第二,很多研究者都提出要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但如何建立则阐述得不够具体。就此,本文认为,需要建立银行与公安部门等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动态跟踪农户信息变动,从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第三,已有的研究对于农户是否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存在分歧。本文认为,不管农户是否抱有不想还款的意愿,都应该加强农户的还款意识。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定期举办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让农户认识到,按期还款对未来享受金融服务能带来便利和优惠。

参考文献

[1]丁志国,覃朝晖,苏治.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违约形成机理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4,(8):89-91.

[2]陈彬.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信用风险成因及防范分析[J].中国物价,2013,(11).

[3]宫泽龙.探析农村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对策[J].现代商业,2012,(24):34-35.

[4]尹泽东.论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防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2):40-41.

[5]曾之明.后危机时代小额信贷信用风险优化管理探讨[J].征信,2010,150(2):35-36.

作者简介:黄丽鹃,女,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013 级研究生。


作者 黄丽鹃